唐宋明清在开国以后,皆有皇位递嬗系统发生变化的情形,而以宋朝为最微妙。如赵普上表自诉,所谓“轻议皇弟”光义者何事?又何以要上表自诉?太祖对赵并无答复,又为何要“手封其表,藏之金匮”?细细想去,都是疑问。王夫之《宋论》卷二,对此有所论列,差得真相,但犹欠精确。兹先引录《宋论》:
普在河阳上表自诉(云云),然太祖得表手封而藏之宫中,夫所谓轻议者,议于太祖之前也。议与不议,太祖自知,普何庸表诉?苟无影迹,太祖抑可宣诸中外,奚必密缄以俟他日?然则欲盖弥彰之心见矣。(一)
传弟者非太祖之本志,受太后之命而不敢违耳。迨及暮年,太宗威望隆而羽翼成,太祖且患其逼,而知德昭之不保,普探志以献谋,其事甚秘。(二)
卢多逊窥见以摘发之,太祖不忍于弟,以遵母志;弗获已而出普于河阳,交相覆蔽,以消他日之衅隙。(三)
这段议论,我把它分成三小节,以便于分析。第一节最精彩,谓轻议者“议于太祖之前”,是仍遵杜太后的遗命,还是父业子继,将来传位于德昭。此事既为君臣二人,不传六耳的密议,赵普又何必作此表白?若以为“外人”(指卢多逊)所传,赵普会在太祖面前进谗,谓光义如何如何,以致影响了政局的安定,而进谗之说,本无其事,则太祖即应宣示赵普的“自诉”,平息流言,安定人心。不此之图,而又手封密藏。可知原有“轻议”之事,而留此文件备异日之用。是何用处,见第三节。
第二节分析太祖兄弟间的矛盾,以及何以有“轻议”光义的原因,“其事甚秘”,则王夫之所论,亦为想当然耳。但根据当时情势,此“想当然”实为必然之事。不过太祖未接纳赵普的“献谋”,亦不尽由于不敢违太后之命。其说详下。
第三节中王夫之的看法,比较可议。谓太祖“不忍于弟,以遵母志,弗获已而出普于河阳”,强调母子兄弟间的情感,并未搔着痒处。事实是,陈桥兵变,本出于光义一手策划,以太祖仁厚得军心,故以拥戴,其情事与武昌起义推黎元洪为都督,仿佛相似。张溥论“金匮之盟”,有一段话精警非凡:
太祖宠隆周宝,窃器孤雏,有子不享,或云天道;然太宗虎视大物,不韪之名,推兄居之,除取纳怀,并忘久假,哲人世济,南渡始绝。获天过厚,为涂典午,死不服也!
“复社二张”——张溥、张采知人论世,持论皆不免于苛。此论杂以感情,诸如“死不服也”之类,尤非史论正体。但论太宗(光义)“虎视大物”及篡夺“孤儿寡妇”的天下,“推兄居之”实为卓识。只是“推兄”居“不韪之名”,则又未必。
如果光义自忖能取天下,又何惜乎居功篡夺天下?无奈其势不可:第一,威望不足;第二,此时光义官衔不过“供奉官都使”,如自取黄袍加身,则“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将何以处此非常之变?若谓公不顾私,则帝位未登,先有阋墙之祸,倘或将顺行事,莫非伏地向光义称万岁?凡此皆情势至为不顺之事。是故光义“虎视大物”必先“推兄居之”,以为过渡。
我在想,“金匮之盟”,言之成理。杜太后未必有此见识,极可能是光义自己所设计。宋太祖照他的设计实行,则在建隆五年七月,即杜太后崩后一个月,光义便已心照。因为以光义为开封尹,光美为开元尹,即是一个很显明的信号。
但杜太后的遗命,由赵普做成记录,藏之金匮,则为光义始料所不及,说得明白些,光义只知道杜太后临终前有遗言,不知还有书面遗嘱。
因此,在光义久任开封尹时,无异太子之在青宫,储位早定。如果解除光义开封尹的职务,即无异于废太子,是件动摇国本的事,此所以即令太祖有不遵遗命、传位于子的意念,亦不敢轻发。
但事虽未行,形迹应已显露。光义如果证实了太祖一度有背母而传子的打算,当然会生嫌隙,则将来大权在握,可能会对德昭不利,因此必须设法弥补此一可能已存在的裂痕。
分析到这里,读者当可明了,赵普自河阳上表,是为他们君臣掩盖曾作“轻议”的痕迹。表面看是赵普声辩,根本不曾“轻议”皇弟,实际上是要表示太祖根本不曾与赵普有何“轻议”。
为了一清眉目,我将赵家兄弟篡周及“享国”的分配计划与演变过程,条列并作必要的补充如下:
一,周,显德六年十一月,赵光义主谋,发动“陈桥兵变”,赵普亦与谋,推戴赵匡胤为天子,为宋太祖。太祖仁厚简率,不喜繁文缛节,居常饮酒自适。领袖欲、权力欲,皆远淡于其弟光义。
二,由于形禁势格,赵光义不得不推戴其兄,以为过渡。但父死子继的宗法观念,因以“主少国疑,国赖长君”,以柴氏失国的现实教训为鉴,说动杜太后定下皇位嬗递的顺序,以兄终弟及的原则,使赵家三兄弟相继为帝,最后再传回太祖之子德昭。
三,杜太后崩后一月,以皇弟光义为开封尹、光美为开元尹(按:开封为东京;开元即洛阳为西京,与唐朝相反。唐朝建都长安,洛阳在东,故称东都)。五代以来,以京尹为储位,如郭威篡汉而为周,以养子柴荣为开封尹,继位而为周世宗;以后太宗以寿王为太子,兼判开封府,皆其明证。所以太祖以光义为开封尹,即明示将传位于弟。又,“开元”为“西京”,则其地位仅亚于东京开封。以光美为开元尹,等于宣示其为第二储位。俟光义接位,则光美必由开元尹调开封尹。凡此安排,均显示杜太后已有遗命,而太祖遵遗命行事。但光义并不知杜太后的遗命,已成书面的盟约,藏诸金匮。
四,太祖开宝六年,光义任开封尹已十二年,赵普献议背弃金匮之盟。按:赵普的建议,如果见用,则必立太子。但以前既未立太子,且以光义为开封尹,明示储位已定,较之清朝康熙以皇十四子胤祯为抚远大将军,用天子自将的正黄旗纛,以暗示继承有人,尤为明确。但其时光义羽翼已成,一旦建立东宫,形同废立,后果不测,所以太祖虽欲背盟传子,其势不可。
五,但“轻议皇弟”之事,已有风传。卢多逊乘机排挤赵普,因而罢相,出镇河阳,为对光义的一种安抚手段。
六,太祖犹恐有“轻议”之事,致光义猜疑,将来不利于德昭,所以务欲洗去此痕迹,能有力地证明他始终遵守“金匮之盟”。既然如此,光义自亦不能违母背盟,而皇位终得传于德昭。因有赵普河阳所上一表,太祖手封藏诸金匮,乃是预先制造一个坚强的证据。同时,封光义为晋王,班在宰相之上,暗示将坚守遗命。
以上是开宝六年的情况。七年曹彬下江南,八年李后主“仓皇辞庙”,九年吴越王钱俶朝宋。是年十一月,太祖崩,有所谓“斧声烛影”之疑,此实妄人误会,因一“斧”字,以为晋王光义有弑兄之嫌。殊不知此斧名“柱斧”,以玉雕成斧形,长约尺许,为太祖随手所携,作指点之用,亦似议会主席所用木槌。当廷议时,有维持秩序的功效,岂能用以杀人?
光义即位,是为后之太宗,年号“太平兴国”。《宋史纪事本末·金匮之盟》记载:
冬十月,帝有疾。壬午夜,大雪,帝召晋王光义,嘱以后事。左右不得闻,但遥见烛影下,晋王时或离席,若有逊避之状,既而上引柱斧戳地,大声谓晋王曰:“好为之!”俄而帝崩,时漏下四鼓矣。宋皇后见晋王,愕然遽呼曰:“吾母子之命,皆托于官家。”晋王泣曰:“共保富贵,无忧也。”甲寅,晋王光义即皇帝位,改名炅。号宋后为开宝皇后,迁之西宫。以弟廷美为开封尹,封齐王;兄子德昭为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为山西南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兴元尹。廷美即光美也。寻诏太祖、廷美子女并称皇子、皇女,以示一体。
这一段记事非常清楚,赵家兄弟均照金匮之盟行事,以廷美为开封尹,取三兄弟之子女并称“皇子、皇女”,含意尤为明显,大宋的下一位皇帝是齐王廷美。而德昭继廷美而“兼侍中”,以及具有“皇子”身份,亦暗示着若干年后可能继廷美为帝。至于太祖临终所嘱,当是将杜太后的遗命复述一遍,显然,他亦不曾明说有书面的金匮之盟。
至太平兴国四年,骨肉之祸萌生,而先死者竟为德昭。《金匮之盟》记:
八月,皇子武功王德昭自杀。初,德昭从帝征幽州,军中尝夜惊,不知帝所在,有谋立德昭者。帝闻,不悦。及还,以征北未利,久不行太原之赏,德昭以为言,帝大怒曰:“待汝自为之,赏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帝闻之,惊悔,往抱其尸,大哭曰:“痴儿何至此邪?”赠中书令,追封魏王,谥曰懿。
太宗征契丹,事在其年五月。时当平北汉之后,思量乘胜取幽蓟,诸将多以为师疲饷匮,又值盛夏,不宜远征,唯有一将相赞,太宗意决,自太原发兵。起初势如破竹,眼看破燕在即,不道契丹遣名将耶律休哥救燕,高梁河一役,宋军大败,死者万余人,战场上混乱不堪,契丹追太宗至涿州,太宗臀部中箭,几于不免,后来终因箭创复发而崩。
至于“军中尝夜惊,不知帝所在”,其事离奇之至!既谓“有谋立德昭者”,可知其时为行军途中,非接战之际,否则环境不容许议此大事。而行军扎营,御幄为中军大帐,刁斗森严,警跸重重,岂有不知御驾所在之理?细细想去,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太宗亲征,载宫眷于后车,大概半夜微行,不知宿在哪个爱姬帐中,一时无处寻觅,又当新败之后,以致大起恐慌。如果推测属实,则军中携妇人不祥的说法,信而有征了。
德昭之自刎,到底是一时愤激轻生,还是太祖旧人,借机拥立,德昭惧祸自杀,已无可考。但德昭既死,其弟兴元尹德芳于两年后又卒,使得廷美失去承先启后的关键地位,对他非常不利,是件很明显的事。《金匮之盟》载:
时(太平兴国六年春夏间)卢多逊专政,赵普奉朝请累年,多逊益毁之,谓普初无立上意,普郁郁不得志。会晋邸旧僚柴禹锡、赵镕、杨守一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帝疑以问普,普因言愿备枢轴,以察奸变,且自陈曰:“臣忝旧臣,为权俸所沮。”遂备道预闻昭宪太后顾命,及前朝上表自诉等事。帝发金匮,得誓书,及览普前表,因诏见,谓曰:“人谁无过?朕不待五十,已知四十九年非矣!”九月,拜普司徒,兼侍中,封梁国公。
“帝疑以问普”,便有不信卢多逊之意,赵普至此始具道“金匮之盟”始末,是掌握了最适当的时机。否则,便有斧凿之痕,反坐实了他当年“轻议”之事。即或太宗虑不及此,亦自有卢多逊会提醒他。此为高度的政治技巧,但关键在于能守得住,所以这种高度的政治技巧,非可言于轻冒躁进之徒。
凡为英主,都善于操纵矛盾。是以赵普的复起,即意味着卢多逊已失势了。他的内心自然不安,赵普亦屡次暗示,上表引退,而卢多逊“贪图权位,不能决”。于是赵普就不能不动手了。
卢多逊并非纯臣,要捉他的短处多得很,但赵普“一石两鸟”,侦得卢多逊曾遣人交通秦王。所遣之人名赵白,身份是所谓“堂吏”,堂者宰相的“都堂”,堂吏即在都堂管杂务的事务人员,但往往是宰相的心腹。所以这一状一告,太宗大怒,先解除卢多逊宰相的职务,只留兵部尚书的本职,两天以后下御史狱,接着逮捕赵白及秦王廷美的另外两名侍从,派大员审问,据说卢多逊承认:
累遣赵白以中书机密事,密告廷美,且曰:“愿宫车晏驾,尽力事大王。”廷美亦遣小吏樊德明告多逊云:“承旨言正合我意。”因遗之弓矢,多逊受之。
这段记载是有问题的。以卢多逊的智计,绝不可能说出“愿宫车晏驾”的话,秦王亦绝不可能答以“正合我意”。因为照上述所记载的问答,语气是本无皇位之分,妄存野心,尤其“愿宫车晏驾”之语,意味着将谋弑太宗,使廷美接位,更是如梦呓般的空话。事实上储位既定,只要安分供职,迟早会接皇位,何用轻举妄动?所以卢多逊果真说过这话,也是诬服。
按:卢多逊之狱,命“翰林承旨李昉、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御史滕中正等杂治之”。所谓“杂治”,即非专就一事而鞫问,钦派的审判官,皆得就本身职权有关者,单独提审。“杂治”一词,常见于史籍,最早见于《史记》列传五十八,《淮南衡山王传》:
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衡山王)。
宗正管理皇室的亲属,大行(令)掌接待藩国。以淮南王刘赐的身份,与此两官员必曾打过交道,此两官亦必明了其过失,淮南王已难诿罪。乃“沛郡”亦参加“杂治”,则淮南王在藩封之地种种不法情事,地方官即有资格审问。相对地,淮南王为地方官所提审,自为削爵以后的庶民身份,既为庶民,不妨用刑。因此“王闻即自刭杀”,缘已知非死不可,且将受刑受辱,不如自杀为妙。
奉旨“杂治”卢多逊的,一共四人,其中最可注意的是扈蒙及滕中正。扈蒙为知制诰的翰林院学士,其人与《聊斋志异》中的婴宁一样,有“笑疾”,虽“御前不免”,为人亦很宽和。他早年与卢多逊同事,而卢多逊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开宝九年元旦,太祖御乾元殿受贺,十国降王,大多在朝班中。扈蒙作了一篇《圣功颂》,太祖颇为欣赏,因而招了卢多逊的忌,将他放去知江陵府。有此一段嫌隙,扈蒙自是以直报怨。
再有一个就是御史滕中正。此时他的官衔是“膳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侍御史的职掌有四:“推、弹、公廨、杂事”。推是推问,弹是弹劾,公廨谓稽查各衙门府务,杂事则是管御史台内部事务。“御史狱”正由滕中正主管,当然亦就是主要的“推问”官。《宋史》本传谓其“性峻刻,连鞫大狱,时议以为深文”。则卢多逊在滕中正深文周内、步步逼紧的严鞫之下,不得已而诬服,亦是情理中事。
狱具,交廷议,太子太师王潦等七十四人会奏:“多逊及廷美顾望诅咒,大逆不道,宜行诛戮,以正典章。”所谓“诅咒”,即指“愿宫车晏驾,早日事大王”一语而言。
奏上,卢多逊流崖州,家属期亲(丧服一年的亲属,如孙之于祖)徙边远之地。廷美原已罢开封尹,为西京留守,这年三月西行时,褒赐甚厚。此时“勒归私第,其男女等复正名称”,即不再称皇子、皇女。廷美的官属,除牵涉案中如赵白等处斩以外,复多贬斥,罪名是“辅导无状”。
解决了卢多逊,接下来便轮到廷美了。《金匮之盟》载:
赵普又以廷美居西京非便,讽知开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远郡,以防他变。诏降封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妻楚国夫人张氏削国封。以阎彦进知房州,袁廓通判州事,以伺察之。普又恐符言泄,乃坐符他事。流之春州,岁余卒。
按:房州在湖北郧阳府。武则天夺唐中宗之位,封庐陵王,安置房州,则天晚年从狄仁杰的劝谏,密召庐陵王入京,复立为太子,乃得于武则天死后,二度为天子。依此一段史实来看,实不知将廷美安置房州,用意何在?这当然不是太宗自拟于得位不正的武则天,也不像是暗示廷美如唐中宗那样,将来会恢复储位。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就只好说是偶然的巧合了。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肚子里墨水有限,相传有这么一个笑话:宋太祖即位后,年号初为“建隆”,后改“乾德”,即出于赵普所拟。及至已经颁朔,天下咸知,有人上奏,说“乾德”的年号,以前有过,是犯重了。宋太祖叫人一查,果然,前蜀王衍的年号为乾德。
前蜀王建、王衍父子两代,享国三十五年,乾德是亡国之君的年号。宋太祖大为恼怒,拿毛笔在赵普脸上抹了一道杠子,骂道:“你怎么及得上卢多逊?”一说揭赵普之短者,就是卢多逊,为赵普与他结怨之始。照此看来,安置房州,或者即为赵普的决定,他根本就不知道唐朝庐陵王的故事,以致在地点上有此很不得当的选择。
秦王廷美到了房州,忧悸成疾,下一年——雍熙元年正月,殁于房州。这是必然的结果,太宗应早预知,而不惜骨肉相残者,由于赵普的一句话。《金匮之盟》载:
他日帝以传国意访之赵普,普对曰:“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廷美遂得罪。
所谓“太祖已误”者,即不应传位于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以赵普胸中城府之深,竟也露了马脚。以君臣关系而论,太祖之与赵普,远比太宗之与赵普来得密切,今日既有“岂容再误”之谏,则当日必有“轻议皇弟”之事。太宗恍然大悟,于是在廷美刚到房州时,就解除了赵普的相权,出为武胜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侍中为宰相之职,太尉则武将最高的官职。赵普文武皆臻极品,但只是虚衔。《宋史》本传记赵普二次出征时云:
帝作诗以饯之,普奉而泣曰:“陛下赐臣诗,当刻石,与臣朽骨同葬泉下。”帝为之动容,翌日谓宰相曰:“普有功国家,朕昔与游,今齿发衰矣,不容烦以枢务,择善地处之,因诗以导意。普感激泣下,朕亦为之坠泪。”宋琪对曰:“昨日普至中书,执御诗涕泣,谓臣曰:‘此生余年,无阶上答,庶希来世,得效犬马力。’臣闻普言,今复闻宣谕,君臣始终之分,可谓两全。”
赵普死后,太宗曾有手诏说:
普事先帝,与朕故旧,能断大事;向与朕尝有不足,众所知也。
两相参看,可知“金匮之盟”的真相,已为太宗识破,“作诗以饯”的诗,虽不知原文如何,但亦可以想象得之。
就情理上推测,太宗的诗中,定有很深刻的暗示,对于赵普当年的“轻议”以及投机取巧的用心及手法,完全了解。但顾念当年在太祖麾下同事的情分,不咎既往,尽管安心度其余年。
这种情形,与乾隆赐诗于张英,仿佛相似。只惜张英亦少读书,若能以赵普为鉴,见机而作,则声名俱泰,何至于有后来的自取咎辱?
至于赵普,虽因机变而得保富贵,但“一误再误”之语,既负太后,亦负太祖,自不免内疚神明。《宋史》本传:
淳化三年……七月卒,年七十一。卒之先一岁,普生日,上遣其子承宗赍器币鞍马就赐之。承宗复命未几卒。次岁,普已罢中书令,故无生辰之赐,特遣普侄婿左正言直昭文馆张秉赐之礼物。普闻之因追悼承宗,秉未至而普疾笃。先是,普遣亲吏甄潜,诣上清太平宫致祷,神为降语曰:“赵普宋朝忠臣,久被病,亦有冤累耳!”潜还,普力疾冠带出中庭,受神言,涕泗感咽,是夕卒。上闻之震悼。
赵普的恤典甚厚,“赠尚书令,追封谥忠献;上撰神道碑铭,亲八分书以赐之”,备极哀荣。但身后其家属中有一不近人情之事。《宋史》本传又载:
二女皆笄,普妻和氏言愿为尼。太宗再三谕之,不能夺,赐长女名志愿,号智果大师;次女名志英,号智圆大师。
赵普古稀而卒,及笄之女,自是庶出。元勋娇女,家门正盛,何愁不得贵婿?岂意厌弃红尘,天子亦不能夺其志,世间人事变幻不可测者,岂能复逾于此?则知二女必欲遁入空门,实在是为父忏悔之故。
赵普虽负太祖,但未负太宗。或者由于太宗英武,赵普不敢再耍什么手腕,勉尽臣道。因此,吴可读许以一“贤”字,谓“以宋初宰相赵普之贤,犹有首背杜太后之事”,则不贤者,又将如何?立论固当如此,但引前明景泰年间王直的故事,不知何以发生极大的错误,实在有点不可思议了。
吴可读的原奏,已如前引:“以前明大学士王直之为国家旧人,犹以黄请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蛮夷而不出于我辈为愧。贤者如此,遑问不肖”云云。意思是储位有关国本,凡此大事,不论建储废立,都是大臣的职责,不意“请立景帝太子一疏”竟出于西南土司,则是大臣失职,应引以为愧。但史籍记载却恰相反。《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五“南宫复辟附易储”云:
(景泰)三年五月甲戌,废上皇长子皇太子见深为沂王,出就沂邸,立皇子见济为皇太子。先是,上欲易储,语太监金英曰:“七月初二日,东宫生日也。”英顿首对曰:“东宫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上默然。至是,上意既定,恐文武大臣不从,乃分赐内阁诸学士金五十两,银倍之,陈循、王文等,遂以为太子可易。
时有广西浔州守备都指挥黄者,思明土知府庶兄也,老,子均袭知府。欲夺之,与其子……夜驰入家,支解父子……仆诉父子杀父子状……惧,乃谋为逃死计,遣千户袁洪走京师,上疏请易太子。上大喜曰:“万里外有此忠臣!”亟下廷臣集议,且令释罪,予官都督。
尚书胡濙……会廷议,王直、于谦相顾眙愕。久之,司礼太监兴安厉声曰:“此事不可已!即以为不可,勿署名,无得首鼠持两端。”群臣皆唯唯署议。于是礼部尚书胡濙等上言:“陛下膺明命,中兴邦家,统绪之传,宜归圣子。黄奏是。”诏从之。王直得所赐金,叩案顿足曰:“此何等事?吾辈愧死矣!”
皇太子见深即后来的宪宗。按:见深生于正统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景帝谓“东宫七月初二生日”,是一种试探,司礼监金英假作不知,据实回奏,所以景帝默然,迟至景泰三年始下决心。廷议中“王直、于谦相顾眙愕”,而“王直得所赐金,叩案顿足曰:‘此何等事,吾辈愧死矣!’”是由于自觉出卖了上皇(英宗)长子见深而内疚外惭,生由于易储之请,出于蛮夷,自问失职而内愧。《明史》本传中,叙得更清楚:
帝欲易太子未发,会思明土知府黄以为请,帝喜下礼部议。胡濙唯唯,文武诸臣议者九十一人当署名,直有难色,陈循濡笔强之,乃署,竟易皇太子。直进兼太子太师,赐金币加等。顿足叹曰:“此何等大事,乃为一蛮酋所坏,吾辈愧死矣!”景帝疾亟,直、濙等会诸大臣台谏,请复位沂王为皇太子,推大学士商辂草疏。未上而石亨、徐有贞等夺门,迎上皇复位。
按:王直不肯做秦桧,当时主迎英宗回国最力。当时唯恐景帝学宋高宗,领衔上疏。末云:
陛下天位已定,太上皇还,不复莅天下事,陛下第崇奉之,则天伦厚,而天眷益隆,诚古今盛事也。
王直与诸臣的意思是,让景帝做皇帝做到及身而止,将来大位复归“皇太子见深”,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忠诚如金英也者,故作不解,让景帝始终开不出易储的口。谁知“如此大事,乃为一蛮酋所坏”,此所以应该“愧死”。只看署名时,王直有难色,强而后可;景帝病危时,王直领头请复立沂王为皇太子,可知是反对易储的。吴可读征此典竟适得其反。其故何在,亦就不能亦不必去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