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一大碗,他热泪盈眶,哥们这辈子值了!然后抱着碗看向舒言,语气诚恳目光真切道:“能不能再来一碗?”

得到首肯后,他顶着被沧哥的眼刀子千刀万剐的危险,屁颠屁颠跑灶房里又盛了一碗,回来刚刚坐定,一条手臂就被不可抗拒之力拉成了举手的动作,一抬头,就见舒言挑眉望他,“经脉俱损?”

他放下手,摸了摸鼻梁,抖了抖肩说:“这还算轻的。修复手筋、脚筋花了我不少属性点。哥们现在也就比废人强那么一丢丢。”

盯着他看了三秒,舒言不以为然地一笑,“这次,boss绝对是真心实意地想弄死你再自杀。这都敢回来,几日不见,胆量见涨啊。”

他深以为然地点头,“那可不。你也知道我这人,毛病多胆子小,贪生怕死还怂的一比。但是吧——回去几天我发现还真不如死掉算了呢。这不就上赶着找死来了么。”话说完,他还自个儿先笑了声。像他这种给自己堵后路的傻缺世上还有几个?

舒言凉凉地看了他一眼,一语中的,“自古作反是真爱,你既然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他?”

话虽如此,但是怕boss已经成了条件反射,这不是人力可控制滴!

见人十分贤惠的去给沧哥盛抄手去了,他想了想,还是凑了过去壮着胆跟沧哥搭话。

“你知道为什么黑帅做抄手的手艺这么好吗?”

本不打算理他的沧岭听到这个逗孩子的手指略微一顿,虽然没有表达出来,但两只耳朵还是悄悄地竖了起来。

见状,他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搓着手猥琐地凑上去,斟酌了一下措词,竹筒倒豆子一样坦白:“黑帅吧,其实小时候和你一样,都过的是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爹不疼娘不爱,全靠左邻右舍救济。他家楼下有一家抄手店,小时候他饿急了就跑人店门口直勾勾地盯着,一来二去店里的老板娘看他可怜,就收他当个跑腿的。后来他认了老板娘当干娘,就教他做抄手,这一做就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