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看白至秦一眼,离沈兰很近,以至于沈兰能够看见莺莺奶白色的肌肤。
便听她站起来沉吟道:“沈姑娘,我知道你是端哥哥救命恩人,一直不得空去谢你。你还收留他,这份恩情无以为报,我定尽己所能,把我同端哥哥作的这首词唱好。”
沈兰也笑,“举手之劳罢了。至秦他脾性好,我们店中几人都相处得很。先开始他根本不愿做活,还是我哄他说若是好好干,便叫你去祝酒大会上去看莺莺,从此竟变了个人似的,每日抢着干。”
莺莺笑得花枝乱颤,但看向白至秦时眼睛闪烁着忽明忽暗的光芒,她对沈兰说:“沈姐姐,我知道端哥哥现在没去处,我这里倒还有些不值钱的首饰,只望姐姐不嫌他整日笨手笨脚。”
白至秦没大搞明白两人的话题怎么就到这了。不过本能地觉得自己还是少说话为妙,于是嘴巴紧闭,准备缄口不言。
沈兰手覆在莺莺手上,“莺莺姑娘,你请放心。我之所以叫他少爷,不是打趣他娇生惯养,而是每次提醒下自己,此人乃是娇生惯养长大,得饶人处且饶人。”
说着做了个阿弥陀佛的手势。
莺莺笑得眼泪要出来。
沈兰给白至秦使了个眼色,后者乐颠颠地把蛋包饭端过来,“我喂你吃。”
莺莺拍他,嗔怪道,“沈姐姐还在这儿,你知不知羞。”
“不知。”
“……”莺莺勉强道,“沈姐姐平日里同他一起,真是辛苦了。”
白至秦觉得沈兰怎么也该严正地否认下,再说些“他其实帮了不少”或者“关键时刻还挺有用的”诸如此类的话。
却怎么也没想到沈兰很自然地接了句,“确实。”
他一口老血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