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节奏组二人抢眼的表现,以及他们异常鲜明的个人特点。
奥斯卡的演奏风格沉着冷静,基本功扎实,很讲究细节的精确,面对复杂的节奏型依旧能处理得有条不紊,丝毫不会被live现场的热烈气氛带跑偏,像一台功率恒定的机器。即使是b 250()以上的高速曲,他照样打得滴水不漏。
而贝斯手则恰恰相反,毫无疑问的现场型,一动起来浑身上下都在释放荷尔蒙,甚至比站在他身前的节奏吉他更引人注目。他的轮指迅速而流畅,旋律线乍一听肆意洒脱,却又吊诡地散发出一种狂野的细腻。与其称其为演奏,不如说是一场目不暇接的掠夺。
鼓和贝斯这两样乐器,一旦实力够强,整个乐队所呈现出来的质感就会有飞一般的提升。
那天演出结束之后照例要组局去喝酒,付晶参加了,并且他发现翠烛的鼓和贝斯也在。
“我和ten的初高中是在同一所学校念的,但他比我高一个年级,我们从那会儿开始就在一起练琴了。”
叫做ten的贝斯手坐在奥斯卡的右侧,他长得偏女相,漂成浅金色的头发留得很长,光看外形有股雌雄莫辩的气质,可一张脸总是冷冰冰的,仿佛对任何事物都提不起兴趣。
不知是谁在边上怪叫着喊了声“两小无……”,被ten充满戾气的一声“哈?”给活生生噎了回去。
“有志同道合,一同成长起来的朋友真好。”付晶由衷地感慨道,不无羡慕地打量着身边的两人。
“呵,天天吵架。”
ten喝酒时错拿了奥斯卡的杯子,喝了一口之后只觉舌头被人踩在脚底狠狠跺了两下,拧着眉毛一个劲儿地咂嘴:“呸呸呸,这什么鬼东西。”
奥斯卡对他绽开个灿烂夺目的微笑,“好喝吧,胡椒博士()。”
付晶好奇地说“我也要喝”,将杯沿转过半圈浅浅抿上一小口,在两人无比期待的目光里,咬着舌尖神色复杂地描述道:“止咳糖浆兑苏打水。”
“不对。”奥斯卡气定神闲地翘着腿,一本正经地反驳道:“明明是甜甜的焦糖和香草味。”
ten直接对他竖了个中指。
之后几个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说有机会要再同台演出,或者约出来喝酒。
那时候他们的关系,不过停留在偶尔见见面的普通朋友程度;真正要好起来,是在他宣布要退出oonake之后。
奥斯卡和ten突然非常频繁地来找他,邀请他去看翠烛的演出,甚至在自己家里招待他,一起吃火锅撸串;付晶好几次跟他们聊天聊至深夜,最后不得不跑着去赶末班地铁回家。
如今想来,或许那两个人当时就已经把一切给算计好了——当然,这肯定是奥斯卡的主意。
由于暂时告别了乐队主唱的身份,付晶重新找了两份兼职以维持生计:一份是不定期接单的roadie(),另一份是可以自由排班的便利店。
由于roadie工作性质的特殊,最好能住在交通便利的位置,以便随时赶往各个演出场所;而付晶也想节省房租,于是趁此机会搬了家。
在权衡了地理位置与住房条件的鱼和熊掌之后,他选择了一个叫做酒田的地方,距离闹市区步行约二十分钟,周围的居民多数是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平日里相当清静。
这一带的房子几乎全是年代久远的破烂公寓,低矮的屋宇被参天古木所环绕,走在路上甚至能闻到植物所散发出来的阵阵清香,丝毫不见过度开发的乱象丛生,算是闹中取静。
付晶住在一栋木造的老旧建筑物里,房子的年纪比他还要再大上一轮。
二十平方米不到的一室户,没有客厅,厨房毫无遮挡地连通着卧室,只要一开油锅,枕头和被套就能贪婪地吸饱饭菜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