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附记王紫稼清初苏州书办释大汕潘耒

清初言官,享名最盛者为李森先。他是山东掖县人,明朝崇祯十三年进士,官至国子监博士。李闯破京,受伪官“祠祭司从事”。入清为江西道监察御史。其时巡按制度未改,顺治十三年巡按江南,在苏州杀一名伶、一淫僧,乃享大名。

名伶者王紫稼。吴梅村有《王郎曲》:

王郎十五吴趋坊,覆额青丝面皙长,孝穆园亭常置酒,风流前辈醉人狂。

同伴李生柘枝鼓,结束新翻善才舞,锁骨观音变现身,反腰贴地莲花吐。

莲花婀娜不经风,一斛珠倾宛转中,此际可怜明月夜,此时脆管出帘栊。

王郎水调歌缓缓,新莺嘹呖化枝暖,惯抛斜袖惮长肩,眼看欲化愁应懒。

摧藏掩抑未分明,拍数移来发曼声,最是转喉偷入破,殢入肠断脸波横。

十年芳草长洲绿,主人池馆惟乔木,王郎三十长安城,老大伤心故园曲。

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翦水清如玉。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

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

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顿息,移床敧坐看王郎,都似与郎不相识。

……

梨园子弟爱缠头,请事王郎教弦索。耻向王门作伎儿,博徒酒伴贪欢谑。

君不见,康昆仑、黄幡绰,承恩白首华清阁。

古来绝艺当通都,盛名肯放悠闲多。王郎王郎可奈何!

观此可知王郎色艺。梅村自跋谓:“王郎名稼,字紫稼,于勿斋徐先生二株园中见之,髻而皙,善歌。今秋遇于京师,相去已十六七载,风流儇巧,犹承平时故习。”徐勿斋即徐汧,东林健者,明亡殉节。所谓“孝穆园亭”即徐汧二株园。十五初见,相去十六七年,则王紫稼其时为三十一二。王于顺治八年入京,依龚芝麓,十一年南返,未三年即被祸。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载李森先巡按苏州事云:

公为人宽厚长者,而嫉恶特严。当秦公时,大憝元恶,皆已草薤无余,而踵起者犹蔓衍不绝,公一一擒治之,始根株尽拔无蘖矣。其最快者,优人王子玠,善为新声,人皆爱之。其始不过供宴剧,而其后则诸豪胥奸吏,席间非子玠不欢,缙绅贵人,皆倒屣迎,出入必肩舆,后弃业不为,以夤缘关说,刺人机事,为诸豪胥耳目,遨游当世,俨然名公矣!

一旦走京师,通辇下诸君。后旋里,扬扬如旧,其所污良家妇女,所受馈遗,不可胜记,座间谈子玠,无不咋舌。

文中“秦公”指秦世祯,为李森先的前任,亦以风骨峻整见称。子玠即紫稼,为“豪胥奸吏”的“耳目腹心”,可以想见其无恶不作。

“胥”为捕快差役,往往鱼肉乡民,尽人皆知;“吏”为书办,其恶不易为人所晓。陆陇其有言:“本朝大弊只三字,曰例、吏、利。”例即例案,公事必合例始得行;而例案唯书办熟谙,故可借以射利。

郭嵩焘之言,则更为愤激,他说:“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考清朝初年,苏州是书办的天下,恶名昭彰者有施商余、沈继贤、徐掌明、周宗之等,与巡抚、藩臬两司,一府、二县各衙门,俱通声气。其中以施商余最狠毒,倡议“十不降”的金之俊,位至三公,归田后,屡受施商余欺侮,以致患膈症而殁。有一次,施商余下乡遇雨,停舟某处,主人迫之登岸,以盛馔相款;施见他家有兵器,便教人以私藏军器招县拘查,然后他出面解救,得以无事。

施商余表示,以为报答一饭之德。此人再三拜谢,送红包不受;恰好鲥鱼新出,以重价购得一担,送到施家,自以为是很名贵的礼物,哪知施商余命来人挑到厨房,触目皆是鲥鱼。

又一次见一银匠之妻,极美;施商余以为“此妇眼最俏”,银匠听得这话,竟以石灰弄瞎了妻子的眼睛。势焰如此!后来金之俊有个门生来当江苏臬司,为报师仇,罗织罪名,立毙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