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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有人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满脸困倦。

沈南昭一路上保持着同一个靠窗的姿势,他在第一时间便睁开了眼睛,目光一片清明——唯有眼眶周围晕着不明显的红痕,恰好被平光镜遮住,看上去最多是有些劳累了。

“终于要到了……”旁边的陈安蝶小声嘟囔着,她开始窸窸窣窣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先是掏出了小折叠镜,补了下蹭掉的口红,又不知从哪个兜里变魔法一样摸出了片卸妆湿巾,轻轻抿了抿。

“完美!”

沈南昭的眼神一直落在她的动作上,他的表情看上去似乎有些困惑,但却一直是报以敬佩和欣赏的目光。

对于不理解的事物,他从不冒昧地发表自己浅薄的见解。

这种尊重的表达很令陈安蝶受用,她“啪”地合上小镜子,像是炫耀的骄傲孔雀,下巴微微一抬,有点臭屁:“沈哥,怎么样,比刚刚要好吧!”

沈南昭回想着方才她靠在椅背上睡得四仰八叉的模样,再看看面前的人,确实要精神不少。他点头肯定道:“嗯,要好一些。”

难得啊,好不容易遇上识货的伯乐了!

要知道,曾经有“耿直”的“直男”在她耳边大放厥词:“你涂了口红又把它擦掉,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那时的陈安蝶挺天真,好脾气地解释:“这个颜色太艳了,我有点压不住,而且抿掉一点也更不容易糊掉。”

“可拉倒吧,你擦掉还不是和抹了蚊子血一样。”那人满脸嫌恶,继续指指点点,“我看还是不要抹了,还浪费钱——”

他指着陈安蝶手上的小金管道:“没必要,我觉得不好看,这小玩意儿还挺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