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戈珩壹是个懒散的性子,除了打战,很少会有东西能够燃起他的热情,即便是美人,也不是时时都会应对。
戈家满门都是忠良,戈珩壹的父兄都战死在疆场。戈珩壹排行第三,作为幼子,除了对武艺和兵法上的管控,其他方面戈家都对戈珩壹很放纵。
戈珩壹平时懒散惯了,又仗着自己的武艺和家中的权势作威作福,一向无忧无虑,没心没肺自然也就说不上对唐国有多大的热爱。
因此,在他的父兄接连战死之后,戈珩壹被迫接了这幅重担,在战场上厮杀,为他的父兄守卫这个国家。
守卫这个国家并非是他的信仰,在战场上厮杀,掌控全局才是他的乐趣。
不知不觉,时今歌就回到了戈府。刚将马交给下人牵好,时今歌就被从门口跑出来的小孩一把抱住了大腿。
“三叔!”
时今歌俯下身,一把将人抱起来,笑道:“琰儿,你又重了。”
因为在战场上度过大半的时间,戈珩壹身上满是肃杀血气,很少会有人亲近戈珩壹,倒是这小侄子一点也不怕他,反而整天缠着他要学武艺。
“不是重了,这是长身体了。”戈琰反驳道,“三叔,你什么时候教我其他的招式,我不想再练扎马步了。”
“不行。”时今歌一本正经地摇头,“这是基本功。”
见戈琰那张圆嘟嘟的小脸皱起来了,时今歌才笑道:“你再练几日,过几日,我便教你。”
“好!”
小家伙兴奋地摇了摇头,转头的时候像是看见了什么,推了推时今歌,示意他将自己放下。刚一落地,戈琰就朝着门口跑去,大喊一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