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你这到哪都有钱,我什么都没有,你说,我这是不是攀高枝成功了!”
听着宋蔓的说法,伸展双臂:“来,阿蔓,我这你随便攀,若是不方便,还可以换个姿势。”
说着还把胳膊收回,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用一种怪异的姿势对着宋蔓,力求自己说到做到,让他这么一搅和,话题显得特别不正经。
惹得宋蔓用手拍了一下他:“你正经一点。”
金霄直呼冤枉:“我可正经了。”
拿起桌子上的刚刚宋蔓写的字,换个方向又瞅了瞅:“就是吧,你这字是不是该提上日程了!”
不说金霄,就是宋蔓自己看完都不想再看第二遍,可想而知有多丑。
“是啊,该提上启程了。”
就等着这句的金霄,在宋蔓说完就自然的接话:“正好过几天有拍卖会,白天养精蓄锐,今日无事的话,就先从练字吧!”
说完也不等宋蔓反应,就直接拿着笔写了六张大字:人之初,性本善。每页一个。
写完后,金霄把比放到笔架上,把写好的东西一字排开,虽然知道宋蔓认字可以,还是念了一遍:“阿蔓,临摹这个怎么样?”
宋蔓看着苍劲有力的六个字,只觉得气势磅礴。也不见他有多余的动作,一挥而就,偏偏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好。
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宋蔓,感觉掌握的词汇太少,夸都不知道怎么夸,只能忙不迭的点了点麻袋,对着她比大拇指。
光看宋蔓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满意,眼睛里的羡慕都要溢出来一样,实在是让人有成就感,决定当时无聊练字的自己,还真是有先见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