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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郡主,还不够格成他的情敌,换句话说,宋泊明并不喜欢他,所以更准确描述是:他今日,是去见仇人。

他的脸并不属于妩媚阴柔的,也不算可爱羞涩的,自觉不过整体看着端正顺眼而已,单从外貌,想要盖过各个娇媚的家眷显然不可能,还不如反走他道,让那些花朵们长长见识。

郑儿不知道夫人为何语气这般不自信,他简直要被夫人现在的样子要迷晕了!瞬间化为了小粉丝!

眉朗目清,丰神俊逸,一席白衣满身仙气,这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少爷,但再仔细一看,那微挑的眼角看人时满是水纹,称得上是含情带脉,分明是个多情的郎君,像是要背着父亲去赴情人的约。

卫子清看郑儿呆傻的样子,招手示意他过来扶一把,他要穿毯子边上的鞋,可毯子周边又没凳子,往往只能单脚站着穿,每日起床还得考验一番平衡力。

“这毯子除了好看简直一无是处,回来记得提醒我撤了。”

其实夫人的脚生的十分好看,踩在厚实的毛毯上可爱极了,郑儿可惜的心里感慨了一番。

卫子清穿着这身去了饭厅,果不其然一路收了许多注视的目光。

阿秀来回打量了他好几遍:“你这是去勾搭小郎君们的吧?”

卫子清失笑:“不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勾人了些。”

“做中性打扮,怎么就勾人了?”

阿秀摇摇头:“你不懂,啧啧,就是我看的都脸红心跳的,我要是个男人,非得现在就扒了你衣裳不成。”

小四红着脸单手捂着耳朵,快速的往嘴里扒饭。

阿秀哥哥真是越发胆子大了,说话没个遮掩的。

虽说饭厅就他们三个,但青天白日的,还有小四这个孩子在场,卫子清被他说得都尴尬了,抬手敲了他脑袋一下:“让你跟先生读圣贤书,怎么越读还越倒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