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她说完,那些家丁一股作气,一拥而上,和魏樱缠斗了起来。

在一旁观看的煜恣风看得是心惊胆寒。

一来刀剑无言,他也恐伤了魏樱。

二来,没成想魏樱竟有如此大的能力,真是久闻不如一见,她恐怕一人再打上五六十人都是绰绰有余的,但她不由分说地就行动,恐怕骨子里有着难以驯服的傲气,才会如此一意孤行,他不免为此而懊恼气愤,心道这分明是魏樱不信任他的表现。

三来她扮猪吃老虎,竟把他骗了去,若她愿意臣服,则怎样都好,若她不愿,只怕是七匹马都拉她不去,那么他只更加忧虑是否能完全驯服她。

愣神间,魏樱已然结束了战斗,仅默默拍了拍手,连一丝血都没溅落,然后背着手,就堂而皇之地走了进去。

此刻已经无人敢阻拦,她推开那檀木做的门,淡然一笑,走到铺绫罗绸缎做的床榻前,一把拽起绣着朵朵荷花兰花的床帘帷帐,将衾被一掀,就将正在穿鞋想要逃跑的县令揪了起来。

她冲县令笑道:“就是你欺辱的我的哥哥?”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县令勉强镇定了些,对眼前这个一分钟内击败了她养了好几年家丁的人愈发毕恭毕敬,垂首而不敢鸿前俯视,道:“我不记着得罪过什么男子。”

魏樱不言不语,仅默默取下了银白色的獠牙面具,然后笑道:“现在呢?”

县令一见是她,立马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而后才敛了敛眼睫,颤声问道:“你竟真的喜欢恣风?”

一听恣风二字,魏樱的火气蹭地就上来了,叫得这么亲密,没皮没脸吗?

走到案台梨花木桌前,径直拿起桌上红烛,然后用火折子点燃,回到县令的身边,将焚烧得热烈的红烛凑近县令的发丝,发狠地萃了口唾沫,道:“记住,他是我的人,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