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临察觉到了,攥住了他的手腕。

“这点,是我的错。”

凡人的小说教会了他一个道理,错了就是错了,要大声地道歉。

“所以,一开始你是带着歉意的吗。”

“嗯。”

墨临记得,他那时就想让这个人活过来,就是这么单纯的想法。

是离云太过于绝望,他一生坚守的理念竟然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话,所以他选择与仙盟同归于尽,他是真正的魂飞魄散,墨临等真正的踏上了这条路之后,才发觉它有多难走。

可是对他而言,漫长的人生真是太过无聊了。

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唯一的乐趣就是躺着数天上的星星,数错了就重新再来一次,数到困了,数到星星没有了,就闭眼睡过去,等着一觉醒来,再继续重复同样的事。

好像这么过去了几千年,他实在是觉得太无聊了,他变成一猫,走出了他诞生的地方,想去看看其他的山是什么模样,也想去红尘里见见那些忙碌的凡人。

很快,他遇见了离云。

离云是个很有趣的道士,他是天生的怪胎,他每天都有新招数要研究,每天都有新故事可以讲给墨临听,他甚至还自编菜谱,但结果是每一样都很难吃。

听着墨临的诉说,棠离觉得一些记忆好像在自己脑海中活了过来。

他记得自己好像递给过墨临一只鱼,高冷傲娇的黑猫低头尝了一口,然后叼着鱼甩到了他脸上。

“想来大概是那时吃过的东西太千奇百怪了,现在我们都会吃饭没兴趣。”

墨临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