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一个大家小姐给救了。
小姑娘水润润的,穿着华贵的衣服,却凑上来问她叫什么。
又拉住她的手,给了她几块铜板。
她另一只手捏着自己的麻布衣服,漆黑的小脸上也看不出紧张的表情。
她没有回答自己的名字,只是一个劲地道谢。
因为她之前向官老爷撒了谎,说她忘记了一切事情,包括自己的名字。
她不想再回到那个吃人的家了。
可是她又能到哪里去呢?
她在衙门里待了五天,来了好几对夫妻找他们的孩子。
她也忍不住想,要是我是他们的孩子该多好,这样我也有一对爱我的父母了。
可是这只是妄想。
小姑娘和她母亲来看了她两次,第三次来时,夫人不忍心,最终将她带回了府内。
她这才知道,原来小姑娘是大将军的女儿,而她的母亲,则正是大将军的夫人。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叫她小姐了。
她想。
她的脑子很笨,假装失忆是她做过最聪明的事情,所以她一向只凭着自己的感觉做事。
小姐人很好,小姐救了她,她要跟在小姐身旁,好好报答她。
刚开始她不懂规矩,只一心一意想跟着小姐,后来被教导了一番才明白,要先把自己手中的活做完。
于是她成了丫鬟中最勤劳,又是最不勤劳的那一个。
总是第一个将自己的活儿做完,但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活儿却看都不看一眼。
因为她想跟着小姐。
她知道有人在背后说她闲话,但是没关系,她又不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