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和陈七各自瞄准一头比特犬,就要开枪的时候,猛听一个声音叫道:别,别开枪!
两人一怔,只见一人快速走了过来,一边叫道:虎子、都给我回来,不许咬人!
群犬听到叫声,呼啦啦地迎着男子跑去,蹲坐在他的身后,像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
林志用电筒照了照男子,见他一张脸上满是疤痕,纵横交错,相貌甚是可怖,大约三十来岁的年纪,手里提着一把砍刀。
你喂的狗儿?林志拿开电筒,问道。同时密切注意男子的举动,稍有不对,就先抓住他,群犬攻击的时候,也好有个挡箭牌。
男子说:对不起,我在那边找药,没想到商场里有人,咬伤没有,实在对不起。
林志心想,这男子看起来丑陋可怖,说话却很谦逊有礼,不由对他起了好感,说道:你不用道歉,没被咬伤。
男子松了口气:那就好。
林志说:没想到还能遇到活人,我叫林志,他叫陈七。
男子说:我叫叶刚说了三个字,忽听脚步声响,一大群丧尸涌上了二楼。
男子一惊,连忙说:快跟我来。转身走向商场深处,群犬跟在他后面,不燥不闹,看来男子平常将狗儿训练得很好。
穿过十几排货架,三人和群犬藏进商场二楼的办公室,办公室有道后门,男子打开门看了看,跟着又关上了门,说道:后面有道楼梯通下去,不过现在路上全是丧尸,我们等一会儿,等尸群走开了,再离开。
林志说:应该是我刚才开了两枪,把丧尸引来了,多等一会儿没关系。刚才你说,你叫叶什么来着?
男子说:叶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