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页

让她们签合同,是希望在一定上程度上约束她们,做出选择就要勇敢承担。

10点半,所有的姑娘们都进了练习室,明显没醒酒的样子。

元锦摇了摇头,含笑开口,“宁城的志愿填报过两天开始,我很高兴你们努力付出有了回报,也祝愿你们的未来越来越好。”

“团长,你是不打算继续管我们了吗?”辛菡鼻子隐隐发酸,“我们上了大学,也还是乐团的成员。”

其他人听她这么一说,也都红了眼眶。

“不是,我今天要跟你们说的事情,是跟乐团签订合作协议。”元锦哭笑不得,转头吩咐夏至将合同发下去,“看完合同再做决定,同时你们要考虑清楚,任何决定都会影响你们的一生。”

那几个进入娱乐圈的姑娘,目前还没什么消息,连商演都没有。

经纪合同上没有什么坑,公司是否给她们安排工作,要看工作是否符合双方的利益。短时间内没有工作安排,也有可能是没有合适的工作机会,每个公司都不止一个艺人。

该做的事情她已经完成,往后的路要怎么走,她不会再插手。

“吓死我了。”辛菡拍了拍胸口,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我们会好好看合同。”

团长不是不要她们,而是希望互相之间有明确的法律约束,避免再次出现有人退团的情况。

练习室慢慢安静下去。

姑娘们拿到合同认真看起来,或皱眉,或抿紧唇瓣,脸上逐渐浮起为难的神色。

合同要求她们不得拒绝任何集体工作,不得私自打着乐团的名义,参加商演接受代言。同时还要求她们,每年暑假都要开专场演奏会,演奏会的曲目练习全靠自觉。

乐团方面保证每年给她们安排相应的工作,工作收入的所有报酬都属于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