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10月13日,我去香港采访张子强案,事先广东省公安厅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香港联络处已经联系好了我去香港采访的有关事宜。这天下午我到了香港,香港警务处国际刑警组织香港联络科的一位助理联络主任接待了我,并且负责安排我在香港的采访行程。由于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同,我非常清楚我在香港的采访必须服从香港的法律规定,也不可能像在内地那样得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张子强所实施的这两宗绑架案,由于被害人在香港没有报案,因此香港警方没有立案,从香港法律的角度来讲,在香港就没有张子强所实施的这两宗绑架案件。因此,我在香港不能说要求采访张子强案件,而香港警方,也不能直接向我提供任何张子强的资料。
我在报告文学写作中,有一个原则,即:尽可能地多得到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地到每一个事件的第一现场,以真切的、新鲜的、具体的亲手采摘到的素材,来真实准确地写作。因此,尽管关于张子强的材料非常多,张子强团伙的案卷、供词、旁证材料我看得很充分,但我仍然坚持要到香港来实地采访。我到香港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搜集更多的张子强第一手资料;二是实地踏察张子强在香港作案的现场。同时我也了解香港的法律和“一国两制”的现状,事先做了较充分的准备,我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实地察看的明细表,这个表上只有地名和事件,而不提半句与张子强有何关系,事前传给了香港警务处国际刑警联络科。香港警务处国际刑警联络科的官员接待我时说,他们只能根据我的要求,带领我到我要去的地方,但他们实际上是知道我来香港的目的,也在法律的许可下,尽量给予我提供方便。
这是一次非常特别的采访,大家心里都知道目的是什么,但嘴巴上就是不能明说。香港警方派出的梁警官非常精干负责,十分准确地把我带到每一个我要求采访的地点,但他基本上不和我谈张子强案件。其中有一件事使我印象深刻。在采访中,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我看见梁警官陪同我很辛苦,就想请他吃顿便饭。他笑着说,“你到香港来,你是客人应该我请你吃饭。等到我去深圳,你再请我吃饭。”这时,我才得知,虽然深圳香港咫尺之遥,梁警官竟然没有来过深圳。吃完饭,我发现是梁警官个人掏的钱,因为没有开发票。
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又充满智慧的采访过程:
张子强伏法后,一直传说张子强的妻子罗艳芳带着两个儿子去泰国隐居了。还说这是张子强在伏法前写给妻子罗艳芳的信中要求的。还有说,罗艳芳手头还有很多钱,为此香港黑社会有人想得到这笔钱,因此要追杀她,所以罗艳芳带着儿子要躲到泰国去。为此,还有人说他专程到泰国去采访了罗艳芳,罗艳芳向他出示了张子强最后写给她的遗书。此人后来写出了一本书,我在香港看到了这本书,书中果然实录了张子强写给罗艳芳的这封信。这里不妨全文照录,让读者和我一块来分析。
在这本书上,张子强给妻子罗艳芳的信是这样写的:
阿娜:
我知道你已想尽了办法,我也知你已祈祷了万千遍,每当我在黑暗中时,我都感到了你的声音。
可是实在是对不起,我还是要走了。
我曾经想过我们的晚年,是在一个安静的小镇里度过,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钓鱼,养鸡。然后等待孩子从学校回来。
可是,当我想这样做时,已经晚了,已经没有人会给我这个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