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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公馆离地铁站很近,方煜当初就是看中了这一点,他喜欢一切省时省力的东西。

白象公馆的大门处有专门的安保,一身黑色西服,还带着对讲机,小区里面也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看着就踏实。

方煜很喜欢小区里的花园,别的普通小区跟这没得比,这里有种私家花园的感觉。

因为整体设计都偏欧式风格,住宅楼也不高,一共才十层,方煜就住六楼。

抱着箱子走了一路,方煜感觉自己手酸得不行了,进门把箱子往地上一丢,人就倒在了沙发上。

沙发软塌塌的,方煜整个人陷了进去,脚踢到了一个空易拉罐,他又坐了起来,把地上的抱枕捡起来,拍了拍放回到沙发上。

房子不大,有七十平,两室一厅,一间当卧室,另一间当工作室。

方煜一个人在这住了两年了,生活有些肆意。

他们这类人都比较不拘小节,因为常常要顾及到灵魂的奔放自由,自然也就不那么关注生活上的细节了。

住宅一层有四户,对面一排的户型要大得多。方煜碰见过对门那户主几次,人长得挺帅,西装革履。

但两人也就是点头示意,算打过照面,不过多嘘寒问暖,太市侩。

方煜回家之后就回屋睡了个觉,没想到醒来时已经九点,晚饭还没吃,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

家里冰箱平常会囤很多吃的,但今天方煜一无所获,差点让他怀疑家里进贼了。

不过要真遭贼了也看不出来,他家里本来就乱。

已经四月的天了,夜里还是有些凉,方煜套了件白色外套,打算出门去趟超市。

刚走出小区,方煜手机就响了,接通之后他没有立即举到耳边,稍微保持了一点距离。

“方煜你个孙子又说不干就不干了,您能不能跟我讲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