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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就听隆正帝继续道:“朕不是鄙薄你的出身,朕在尔等眼中,虽不是圣贤之主,却还不至于自甘堕落至此,你宋怡也不配让朕自降身份。

朕想说的是,你宋家日进斗金的润泽号,是你在未从宋氏分家前就私下开设的吧?

宋怡,你身为礼部尚书,能否告诉朕,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此言何解,嗯?”

隆正帝此言一出,原本愤怒于心的宋怡,忽如遭到五雷轰顶一般,木然在了那里,面色一片灰败。

群臣更是一片哗然!

纷纷满眼不敢置信的看着宋怡。

在这个纲常论理压倒一切的时代,在这个君臣父子的时代,在这个极度讲究家族体统的时代,宋怡所为,乃是大忌中的大忌。

就跟朝廷官员不得私立什么的,不得结党营私是一个道理,在一个家族中,未分家前,家族子弟是绝对不允许置私产的。

在后世,有一句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其实在这个时代,这句话同样适用。

一个家族的家长,之所以能够压倒族人,掌控家族大权,是因为他掌控着家族财权。

而一家之长,想要维护一个家庭的秩序,那么他只有掌握着一家的财政大权,才能真正维持住纲统。

若是每个家族子弟,都私下里设立小银库,一个个翅膀都硬了,谁还愿意受到家长的管束?

尤其是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