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东毅讲的不是别人的故事,而是他自己的。

窗外的月影斑驳,沈东毅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将回忆拉倒了更早之前。

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了,哪怕被抛弃的时候,自己已经是该记事情的年纪。

沈东毅是混血儿,自小就长得要比一般的男孩子要漂亮很多,但不幸的是被自己双亲遗弃在国的贫民窟里。

为了生存,沈东毅几乎什么都做,自然也遭遇过无数次的羞辱。

遇见沈南昌的时候,沈东毅已经是个十五岁半大的小子了,当时听人家说黑市打拳可以赚到钱,哪怕知道生机和危机并存,他还是为了五万的美金鼓足勇气去了地下商贸城。

而在国谈生意的沈南昌,一眼看中了赢得比赛的沈东毅。

在遇见沈南昌之前,沈东毅只有英文名字。

drog,译为溺死,溺死在生活之中。

原本以为被沈南昌收养之后,会要比现在更幸福一些,但是那些欺辱他的人从未想过放过他。

贫民窟里有个和沈东毅年岁相仿的印第安人,叫多尔,总是看不惯沈东毅用自己的手腕去赚所谓干净的钱。

其实他们亚裔应该在一起抱团取暖的,可偏生的沈东毅与他们格格不入,非但如此,还曾规劝过他们那些偷鸡摸狗的行为是不入主流的。

什么是主流?

偷东西并不光彩,可是饭都吃不下去了,还在保持着所谓的高洁,难道要等着活活饿死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