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沈知意也像你似的,只在意你的那张脸?”
陈鹿鸣说完这话后,明显感到周遭的温度陡然变得紧张。
陆南风珉了下唇,语调听不出什么情绪:“知知当时应该觉得我比较好追吧。”
倒也完全没有否定陈鹿鸣的话。
网吧外稀稀拉拉的雨滴擦过脸颊,陆南风用指腹揩去那片潮湿。
哪怕他并不想承认,知知当年会追自己是因为这副皮囊。
直到现在重新回忆,陆南风都会思考若是当年在筒子楼他没有抱起那只浑身是血的橘猫,她是不是就不会主动同自己交谈?
从一开始,陆南风便知自己配不上沈知意。
他的知知,生来就是含着金汤匙出身,拥有过世间很多美好的东西,也值得继续在未来继续拥有。
若非是青春期里的叛逆,与家里闹独立的沈知意跑到筒子楼租房,也不会有那样惊鸿一瞥的初遇。
许是他住在她租的房子隔壁,加上两个人年纪相仿又在同一个学校念书,彼此关系也越来越近。
少年期的陆南风就比同龄人心智更加成熟,住在筒子楼里的人也分三六九等。
陆南风见过那位西装革履的男人会偷偷开着低奢的保时捷跟在沈知意的后面,也会将一些名贵的、只有在新闻上才能看见的牌子一件件搬进沈知意的出租屋。
久而久之,筒子楼住的妇女中有眼红的。她们总爱搬着凳子编排沈知意,话语的中心无非是沈知意年纪那么小,私生活就那么混乱,真是社会不良的风气。
沈知意面对那些编排,倒也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