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酒店,而是在新家,虽没有玫瑰作伴,倒也算得上绝佳,可谓地利。
他倾吐了全部真心,她的爱意加浓,两人情投意合,情到浓时,堪称人和。
路彼彼又恢复了她惯常的恶作剧式笑意,她弯下身,玩笑道:“我看过这种剧本”,她右手从他的腹部开始缓慢上移,每移一寸就烧起一寸的火,“男女共处一室,男主这么深情的告白了,接下来的事就不可言喻了。”
话说完,她弯下身去,低头亲吻他。
一吻作毕,苟一言喘息不匀,一直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忍不住想对她做些什么。
路彼彼就显得怡然自得,她淡定自若,眼神与苟一言半眯的眸子相撞,自持地没有与他共沉沦,嘴里还调笑:“你今晚说的话让我非常心动,心动到”她的手攀上苟一言的胸肌,继续惹火,“想上你!”
“想了很久吧?”苟一言在这种时候又不体贴了,无情地拆穿她。
这个女人,之前不喜欢他的时候也馋他身子,简直是
路彼彼点头,再次低下头来与他呼吸交缠:“谁叫苟总美色撩人。”
简直是
“你个肤浅的女人。”
在这种情景下,贬义的话也不过是为了调情。
他的手不再等了,抬起来抱住路彼彼的腰,身体轻轻一动就把路彼彼反压在沙发上。
“不过我喜欢你的一切,包括肤浅。”
夜色太撩人。
不!是路彼彼太撩人,亦是苟一言太撩人。
从沙发辗转至床上,一切都是随心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