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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书生心生感慨,眼下自己科举落榜,二十好几,身无分文,回乡途中,在沧海捡到这个孩子,也算是有缘,情不自禁感叹一声:“云横秦岭家何在”,便为他取名:沧岭。

初时,穷书生白日里在大户人家当个小账房,夜里有空,便替乡里邻里写写信,抄抄书,日子倒也能过活。

唯独婚事上,被沧岭连累,无人说亲,穷书生也不想连累良家女,和自己过一贫如洗的穷苦日子,便绝口不提。

沧岭小时便乖巧懂事,学什么都快,家里穷苦,上不起私塾,穷书生便亲力亲为,教导沧岭。沧岭天资卓越,什么事一点就通,还时常帮他抄书,一丝不苟,看着便令人心疼,穷书生也越加心存愧疚,觉得因为自己穷,耽误了好苗子。

穷书生穷虽穷,却有一颗“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傲骨铮铮的高尚情怀,自科举落榜后便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加之日夜操劳,积劳成疾,在沧岭十岁的时候眼见就要撒手人间,便将沧岭唤来,将那块他珍藏了十年之久,即使穷到都要去要饭的地步,也没有拿去典当的苍龙宝玉交给沧岭,并且告诉他,你绝非寻常人家,父母将你遗弃沧海定是不得已为之。

十年父子情份眼见就要走到尽头,那穷书生惆怅万分,撑着一口气摸了摸沧岭的头顶,留下一句去寻你亲生父母,便撒手人间。

小沧岭还是懵懂之际,却已饱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怀抱着苍龙宝玉离开了村庄,漂泊四方。

提刀遛鸟兄的思维逻辑向来奇葩,连开场白都透露着滚滚天雷气息。

彼时还是一颗小白菜的男主离开了村庄,四处漂泊,一路上传奇色彩斑斓,自带点背、死队友、被诬陷、群殴对象、天煞孤星光环。

总之是各种惨,四年中,被拐卖108次,被骗上千次,险些失足36次。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咱沧哥,年纪轻轻就皮粗肉厚,血厚程度直逼最终boss,俗称:打不死的小强。

再重、再惨、再奇葩的伤势,睡一觉醒来,生龙活虎,照样浪里个浪。

这技能点的猝不及防,槽点无数,根本令人防不胜防,吐不胜吐!无数鸟窝都是一边吐血,一边吃泡面,强撑着看过来的!

就这样一路被人坑蒙拐骗,好容易到了天门山脚下,结果天门山的弟子试炼还没开始,自带吸魔光环的沧哥就被一个小魔女盯上了。

沧岭身为神魔混血儿,用提刀遛鸟兄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魔女吸尘器,不管是和谁交欢、生崽、还是被生吞,都有大大的好处,简直跟块唐僧肉似的,令众魔垂涎三尺。

魔族的人嗅觉灵的很,远远的都能寻着味儿找来。

这次天门山开山收徒,因为小魔女捣乱,不少同来拜师的孩子都惨遭毒手,沧岭身为一个根正苗红的三好少年,自然无法坐视不理,在苦劝多次无果,反被魔女求欢,靠着智商优势,歪挂爆开,手撕魔女,其辣手摧花程度简直令读者三观破碎!连全尸都不给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