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题,魏停云第一眼判定以为是考查——良贱相犯。
不管是大昭,还是古代其他封建朝代,都有这种不公平的特殊规定。
奴、婢这些贱籍的人地位低下,律比畜产,同于资才。
比如主人除了不可以任意杀戮外,可以随意处置奴婢、包括打、侮辱、甚至人身侵害,都可减轻或不予处刑,但若是奴婢侵害主家,则要加重处罚。
良贱还不能通婚,某奴与某婢成婚,生下孩子亦为贱籍。
这个题目,如果不仔细审题,是会掉进坑里的,魏停云也差点写错。
因为题干非常贼,说的是一个富户雇了一个叫石奴的人,石奴偷窃了富户五贯钱……
雇佣关系是主奴关系是不一样的,虽然这个人叫石奴,但他是被雇佣者,没说是贱籍,所以不适用良贱相犯的律法条款,是另一种判法。
第二小题,考查的压良为贱,即贩卖良人为奴婢。
此题题干也需要小心审读,仔细分析:甲把良人乙作为奴婢卖给丙。
但律法里,甲是强行卖乙,诱骗卖乙,还是和乙共谋,都是有不同判法的。
如果甲是强制拐卖是处以绞刑;
如果是诱拐则是减一等;
那要是要是合谋呢,一起流放两千里,路上还有个伴儿…
魏停云正要继续下一题,忽然又想起来,这个题还特么有个坑呢!
甲拐卖乙为奴婢,如果乙为十岁以下,就没有后两种情况了,都是强卖,就算乙同意也是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