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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白皙的身子染遍胡萝卜素样的红,腿股发软,可仍旧舍不得胡萝卜离开。

多年未见,暗地积攒的怜爱汹涌澎湃。

隐隐天明,元照才将早已失了力气、仍不愿罢休的白兔卷进沾了体温的锦被。

他轻吻孔在矜疲软的眼皮子:“我去烧水,你先睡会,一会带你洗澡。”

那人的转身要走,孔在矜却难得心安——他知道他会回来。是太过疲惫,他竟敢如妖都之战前般,不舍地浅勾着元照的手指,微微仰首就要索吻。

素来自认冰冷无情的孔在矜在元照面前,总会不自觉地露出几分人情自然。元照心生不禁,浅浅地碰了下:“快睡,别闹了。”

孔在矜这才满足,呼吸渐稳。

上辈子,撇开元照因为黑雷而性情暴躁难抑的前几次,后面俱是以他为主,将他伺候得舒服难耐。可那时愚蠢的他,只觉得渴求一次,就是陷入泥潭一尺。

他甚至常因魔君不自觉的温柔而停留,失了神智地沦陷在魔君的温柔乡里,一饮魔君心底那如桃花蜜般的情深烈酒。

他那时初懂酒,却不想懂魔君心里的如酒般醇厚的情深。

千杯不醉的他醉了,酒醒又是千般万般的懊悔。

越是如此,他越是对不起、配不上心尖上干净得牵引万般光尘的泓光。

在魔君有意无意的牵引下,他终于懂得情爱一道,他发觉自己对泓光,是无法抑制的喜欢、是玄乎的一见钟情。

可魔君,总能搅乱他的心意,他从不愿细想自己对魔君的在意,因为他不敢面对那个深藏于心的答案。

所以,他不管不顾地将这一切归结于恨意。

他自认,恨极了泓光面具下的魔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