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娘叹气道,“这孩子也是难,这样吧,他不是要去打猎吗?我们给他买一套弓箭,让他可以打点猎物,好歹是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大姨娘点头,“嗯,这样好,授人以渔,总比光是接济他的强。”
于是,第三天,刘芳就带着小姨娘买的弓箭给兰晨。
“你别有负担,我家族在城里有开酒楼的,你打了的猎物就送过去,赚了钱,再还我们便是了。”
这种弓箭很便宜,不过是两百灵珠,
一只火灵兔,没放过血的,直接连皮带肉卖,可以卖五灵珠,打个三五天的,就可以够买这副弓箭的钱了。
毕竟灵兽的血,是画符的好东西,那也是钱来着。
像灵兔血,一斤也可以卖个一灵珠,只是有些麻烦,整只卖还更省心些。
耕种的符箓,就大多都是用这种灵兽血画出来的。
兰晨收下了,也没再道谢啥的,总归他会记住刘芳她们对自己的恩情,以后总会报答她们的。
经过一段时间修炼,兰晨的灵力也有所增加,虽然还没入门,但也比从前好很多,加上有刘芳带着,每天都能打个五六只灵兔,身上的衣裳也不再是破破烂烂的了,总算是穿的整齐干净。
只是,他也没再标记兰家的家徽。
刘芳看了,也没多说什么。
兰家对他这样,他没报复都算心胸开阔了,难道还非得逼着人家背着那毫无意义的家徽?
反正兰家也没庇护过他,他是不是兰家人,还重要吗?
这年兰晨不仅把弓箭的钱还了,还跟着刘芳到临山村帮着大姨娘收割灵米。
这些年,大姨娘,小姨娘都买了一些灵田,尤其是大姨娘,喜欢种地嘛,所以就买了三十亩,小姨娘才买了五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