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吃饭,三个菜当然不够,魏邵天打算用买多了的青椒和肉再做个炒菜。客厅放着歌,他备好菜,掐着时间下锅,齐宇和霍桑到的时候刚好能装盘上桌。
齐宇进了屋,看见系着半身围裙的魏邵天,半天没想好要开口说什么。
女人们已经坐在餐桌等候,齐宇去拿碗筷,顺便凑到灶边小声揶了句,“哥,你这是转性了?”
魏邵天把汤盛出来,头也没抬。“滚去洗手。”
三菜一汤,普通简陋,但重要的不是菜色,而是和什么人坐下来吃饭。
魏邵天给她们一人夹了块排骨,放碗里。齐宇没这待遇,他顶多算是蹭饭的,只能麻溜往嘴里扒饭,顺便捧个场。
齐宇每尝一道菜就说一句,“啧啧,三生有幸啊。”
泰安天哥亲自下厨做饭,说出去都没人信。
魏邵天很淡定,“有什么好奇怪的。都是普通人,都要吃喝拉撒,要过日子。”
是人都要食人间烟火,都要双脚沾地。能飘一阵子,不能飘一辈子。
霍桑吃得很安静,从前在城寨,都是她给阿添煮东西吃,这是她头一次吃到阿添做的饭。她学了一些普通话,但咬字仍不清,嚼着说:“阿添,好吃。”
齐宇瞅一眼小丫头,心里想着,马屁精。
但做饭的人,听见这话最舒心,魏邵天又给她碗里添菜,“多吃点。”
霍桑个头瘦小,从小营养就不好,头发都是黄的。魏邵天不说,但谁都看得出来他是心疼她的,她是他过去十年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宋瑾瑜要让霍桑来吃饭。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事情,这桌饭照样吃的其乐融融。
魏邵天若无其事的问了句,“雄帮那边有没有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