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他双手空空的回到城寨,跪在魏秉义面前磕足三个响头。
“契爷,今日见了血,是不是就能放过她。”
“这都下不去手,还指望能做大,痴心妄想。”
魏秉义望着地上的人,他最清楚他的顽固。十年前被捡回来时,他尚是个桀骜不驯的刺儿头,人家叫他“契仔”,他一声也不吭,以眼还眼以拳还拳,他染了毒瘾,宁愿自残也不复吸。到底是傅云山的儿子,哪怕落魄似流浪狗,身上也有股硬气,火烤不化。
最重要的是,他贪生,却不怕死。无论胆识或毅力,他都是最适合接泰安班的人。
魏秉义冷笑叹气,“世人都瞧不上我们这种亡命徒,你有没有想过,就算回去,她也未必会死心塌地跟着你。”
“其实长这么大,我只有这一样没变过。认定一样事,就不会瞻前顾后。契爷,我已决定要娶她。”
“阿添,我一直很偏爱你。阿雄是我养的狗,但你不一样,我把你视作我的儿子,不仅仅是因为你阿妈。”
晦暗的屋中,魏秉义第一次用长辈的语气同他讲话,而不是十年如一日刻板的命令。
“我是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你年轻后生,有大把前途,不当社团老大,也可以大有作为。我知道你想完成你阿妈的遗愿,十年前我不是没有搏过,结果呢?这场博弈,我们的对家根本就是赌场,再怎么好运,也注定是输。”
可他的胸腔里始终憋着一口气,十年来从未松泄,“走到这一步了,不搏一搏,我不甘心。”
“世上的事,不尽人意的太多。阿添,其实从来没人逼过你这么做,这么多年你只是过不去自己那一关。”
屋外响起枪声,一波激烈过一波,看来已不仅是闯入者这么简单,而是军方交火。魏秉义熄掉烛火,坐低在凉席上,开始诵念经文。他清楚城寨迟早要完,这个隐世之窟,早晚要曝光于世。他这一世,什么都有了,唯独最想要的,不曾得到。
外面激战已到白热化,枪声越来越近,混杂着细碎的声响,好似是在下雨。这十年,他听得最多的,便是雨打芭蕉,若再听仔细些,还能听见□□上膛的声音。
魏秉义缓缓睁开眼,却没有要走的意愿,只是静坐着等待命运。老天要他生,他便生,老天要他死,他便死。
“阿添,我回不了头了。从离开港岛的那一天起,就回不了头。但你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