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汤秉文有些哭笑不得,“你这么优秀,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他的话有些道理,却也不完全对。

从小到大,庄斐就没少过追求者。摒开那些被好友戏称为“癞/□□想吃天鹅肉”的,其余的人选其实都还不赖。

但感情这种东西就是玄乎的很,刚认识汤秉文那段时间,庄斐正拒绝了一个富二代请她坐直升机上天、坐游艇出海的邀约,一天到晚追着汤秉文泡图书馆、吃食堂。

身边朋友都问她是不是瞎了眼,但如果可以,庄斐愿意瞎一辈子。

没有哪段恋爱是像和汤秉文一样让她如此自在的,回想起那些糟糕的前任,庄斐讨厌他们的大男子主义,讨厌他们成天摆阔,讨厌他们的自以为是。

在他们眼里,庄斐是只要一个包一串项链就能轻易哄好的,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约会时承担一切费用,没事打几笔庄斐根本不缺的零花钱,各种消费主义生造的节日送点鲜花口红,这就是爱情的全部模样。

与之共生的,便是庄斐需要成为他们和兄弟们炫耀的砝码,在外帮他们维持脸上的面子。等到庄斐需要陪伴时,却常常因为打扰了他们的游戏和泡吧而受到一阵数落,并且在庄斐为此争论时,批评她太过骄纵、不够懂事——

对,他们需要的是用钱换一个“懂事”的女友,偏偏庄斐最讨厌这个词。去他大爷的懂事,她就要蛮横、就要任性、就要不讲理,父母花了十几年惯出来的性子,凭什么为几个有钱就以为自己是大爷的臭男人改变。

只有汤秉文能承受她的蛮不讲理。

而现在连汤秉文也抛下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