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袈裟瞬间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看着老板离去的身影,她陷入了沉思。

赓逑到了公司楼下,简单的吃了个早餐后,就开车回家了,他现在住在l市里一处高档小区内,他在哪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房。

房子不大不小,对于他一个人而言也实在空旷得厉害,他回到家后,立马跑去洗澡洗漱,从浴室出来后,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摸着空荡荡有些发虚的肚子,他不得不起床,迷迷糊糊的给自己准备一份迟来的午饭——清水煮面,外加一个鸡蛋。

吃完午饭后,这会门铃就响了,赓逑有些奇怪,他家很久都没来过客人,知道自个家里地址的人少之又少。

他有些疑惑的打开房门,首先映入眼睑的是一大束红色玫瑰,玫瑰花包装得很精美,很漂亮,很适合用来告白。

玫瑰花被塞进他的怀里,而送他玫瑰花的人,是一个健壮高大的男人,他一身黑色西装,长相俊美,妥妥的一个现实霸总的感觉,他的声音低沉,好听到爆炸,像个低音炮似的:

“赓逑,我很喜欢你,请你和我交往吧。”

赓逑愣愣的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叫余磊,他们是在三年前的一个酒会里认识的,这些年来赓逑从来不缺追求者,告白暧昧的话,他几乎听了无数遍。

可余磊不一样,他是真心来追求赓逑的,他追了赓逑三年,每一次见面都显得彬彬有礼,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是恰到好处,不让赓逑感到不舒服。

就算赓逑明里暗里表示过拒绝,可余磊依旧有恒心毅力的去追求,就好像要用一颗赤诚的心去捂热一颗冰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