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圈之后,他们买的东西比较多,两只手没法拿回去,陆秉行又额外出了一笔钱,让商场帮忙送货上门。
两人下到最下面一层时,陆秉行看了看光秃秃的手腕,打算去买两只手表,拉着媳妇往附近的柜台走去。
“喜欢吗?”陆秉行扫了眼柜台,挑了只蓝色飚盘的江诗丹顿,帮秦文熙戴上。
秦文熙点点头,这个手表是真的不错,他以前考上京大,也有送给他的礼物就是一只手表,不过后来……
陆秉行对售货员道,“就要这个,不用包了。”
秦文熙没有矫情的拒绝,他知道赵思清身上不缺钱,赵思清本人对黄白之物更不看重。
他珍惜地摸摸手表,又轻笑着看向他,“你呢?”
陆秉行指了指隔壁的劳力士。
男人爱上劳力士的年龄,一般在三十甚至四十岁,太年轻会压不住表的气质,被喧宾夺主。
不过,陆秉行很喜欢劳力士,这世上更不存在什么能压住他气场的东西,物就是物,如何能与人相争。
“手真大。”秦文熙按照他的要求,帮他拿起那款樱桃盘的带上。
虽然已经牵着、摸过这只手见了无数次,但他还是一边按上表扣,一边忍不住感叹。
这是成熟男人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安全感十足。
“这位先生这么年轻,没想到能把劳力士带得这么好,真有气质。”柜台服务员也忍不住夸赞道。
闻言,秦文熙嘴角微勾,赵思清最厉害。
陆秉行本人也没说话。
因为真理不需要认同,它就在那里,你只要知道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