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下午那个女孩飞扬的裙角,想起同学们叼着的冰棒,不知怎么就生气了。我使劲拽开母亲的手,大声和她犟嘴:“凭什么?你是我妈,你当然有义务给我交学费。凭什么让我去喝西北风?再说了,我跟着你喝的西北风还少吗?”说完,我就跑出了家门,故意没有看她被我气得发青的脸。
我说过,我不是个傻子,不会一直任人欺负,即使是我的母亲也不行。这一点是与生俱来的,我的天性如此,不可能改变。
我在大桥的边缘上停了下来,背靠在栏杆上,然后往下仰再往下仰,风贯穿了我那一到夏天就疯长的头发。我惊奇地发现,深蓝色的夜空中居然有大朵大朵的云彩,它们很厚重,很慢很慢地往北方飘移着。
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在书店看到的一本书里的句子:当一个女子开始看天的时候,她不是在寻找什么,只是寂寞。
我不清楚自己寂寞与否,或者我连寂寞是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心底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又好像装满了忧伤。
从小到大,我没有朋友,也没有和同学一起写作业讲八卦的经历。我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我那些无忧无虑的同学们正在干什么,是不是正泡着热水澡看着肥皂剧,又或许正在和自己的好朋友男朋友谈心亲吻,被幸福包围着。
我从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美术刀,在大桥的栏杆上小心翼翼地刻着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于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刻东西,或者一句话,或者一个表情,只要能用美术刀一笔一画地刻着,我的心里就会有莫名的满足感。
一刀又一刀,狠狠地,这样的力道会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李梅,不得好死!张瑞泽,不得好死!
这两个人是我活到现在最恨的人。一个扼杀了我的单纯美好,一个侮辱了我仅有的自尊。有时候他们就好像如来佛祖一般,把我这个不会七十二变的孙大圣压在五指山下,让我永世不得解脱。
晚上八点多起风了,大桥上的风呼呼地吹,我的脸开始僵硬,一丝表情也没有,我收起我的美术刀开始往家走。
很奇怪,我突然很想赤脚走路,于是我就把鞋子脱下来,抱在怀里。光着脚走在满是玻璃和小石子的马路边缘,脚心立马被硌得生疼,揪心。
鞋子是路边摊上那种十块钱一双的布鞋,很容易脏。而它一旦脏了就会显得破旧极了,灰色的布料上零零散散地点着一些油渍。每次在学校我都不敢把脚在人前伸出来,我会让又长又肥的校服裤子遮住大半个脚面,这样才敢站在操场上和大家一起做操。
路过小公园时我又看见了张瑞泽。他正坐在我每晚都坐的长椅上左顾右盼,我的脑子里忽然不知廉耻地冒出一个怪异的念头:他是在等我。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踢出脑外,像只受了极大冲力的足球,飞出球场,不知去向。
他在我看见他的同时也看见了我。他的眼神和半个脸庞被路灯的阴影藏了起来,我看不到他是怎样一种神情,但他朝我摆了摆手,意思好像是让我过去。
我想无视他往家走,却始终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想到了破烂的居民楼,想到了小区里随处可见的垃圾和腐烂的蔬果散发出来的恶臭。如果我这样走回属于我的破烂的家属区,他一定会紧随其后跟去一探究竟。我不能让这一切展现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