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乔的唇角弯起来;“在上台前,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选这个专业,而不是去表演系做演员,他说我太漂亮了,不做演员可不合适。”

现场被方乔这俏皮的样子逗笑了,气氛格外的轻松。

顾凛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他错开眼扫了一眼。

[好好识檐:我调了‘默’最近几个月的监控,方乔在五月初的时候去过一次,刚好是我们给你接风的那一天。但不是去后来的酒吧,而是去了二楼。我问过经理,那天是有人包了一个房间,但是最后去的人只有方乔,那个人并没有去。]

[好好识檐:我估计那个人就是让方乔去扮白月光的人,只是我不太理解,目的是什么啊?]

目的?

顾凛的眸底划过冷芒的光。

台上,方乔越来越进入状态,面上带笑,大气优雅:“我和他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我一开始就是想做伯乐,我想挖掘所有那些寂寂无名的帅哥美女,让他们演好的剧。我想把好的剧推到每个人的眼前,给他们洗洗眼睛和审美。我想让内娱重新回到质量为王的时代,虽然它很难,但是每个人都不去做,它就永远不会实现。”

似是心意相通般,她的视线再次投向他。

四目相对,她表情有短暂的变化,像是偷看被人发觉,她迅速地转回头,装成是摆弄话题,很自然地把卡顿渡过去:“万一,那个能改变时代的人,就是我呢?”

顾凛握紧手机。

目的当然是来用方乔来搅乱他的生活。

现在也许平静,可他们肯定在不远处埋了雷,等着他踩上去,粉身碎骨。

可是他们真的找错了人,也算错了路。

聚光灯打在方乔四周,落下一个圆圆的光晕。她的周身被光镀上金边,是永恒闪耀,永远明亮的星。

死过一回的人,粉身碎骨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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