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御膳房应该是得了德云的令,送来的饭食里,除了孙宛俞的那一份以外,还有一份小小的狗食。
比起孙宛俞那明显是北方特色的饭食,小狼狗的很明显符合它的口味。
带着羊膻味的牛奶,混合着煮熟了的牛肉,小福康吃的都快栽倒在了和它脸差不多大的食盆里。
京都终究是富贵迷人眼的地方,更何况是太子的东宫。
一个小狗用的食盆都是晶莹剔透的玉碗,不似孙宛俞饭桌上摆放着的绣着江南山水雾气的白玉碗,小福康的碗上绣着的是一圈儿憨态可掬的小狼狗。
或蹲着,或是在跳跃,栩栩如生,价值连城。
孙宛俞第一次用这样的餐具用膳时,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磕坏了丝毫,别说她没什么积蓄,就是她父母倾家荡产了也还不上。
但时间久了,她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这一屋子的华贵器具以及精美细致的刺绣。
可是她的心里始终就像是误入这一屋子华贵精美器具的泥人,既显得格格不入,又显得卑微如尘土。
这里没有一粒尘埃是属于她的,即便是那桌下小小的福康,若是渭川想要要回去,她也是不能有丝毫阻拦的。
用完了膳,孙宛俞蹲下身子,拿出绣帕将小福康嘴角和毛茸茸的下颚上沾的奶细细的擦干净。
小狗明显很享受,半眯着眼睛,露出享受的模样。
孙宛俞想起两人当时暂住淮扬时,住在渭川在淮扬的一处庄园里。
那管家养了一只名贵的波斯猫。
那是她第一次瞧见,湛蓝色的就像是顶级琉璃的眼珠子,洁白的就像是山间未经污染的白雪一般的毛,还有那睥睨一切的神色。
偏偏她就是喜欢这样的,但那只精美的不似活物的猫却躲开了她想要抚摸的手指,转而轻盈的几个跳跃,落在了李渭川坐在榻子上的腿边,团坐一团,用那高傲的头颅蹭着男人捏著书本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