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喜欢男孩,”魏樱抿了抿唇,道:“男孩像你,该有多可爱呢,我不需要第二个魏樱,我想要第二个温暖我心的小煜恣风。”
煜恣风抿抿唇,点了点头,握紧了魏樱的手。
恰好,魏樱获得的食邑的地方,正好亦是煜家和魏家目前所在的城镇。
次日,魏樱带着煜恣风,拜别了京城,随后雇佣马车,向目的地走去。
一路上,煜恣风想吃什么,只要撇上那么一眼,魏樱就会立马去买了,无论多贵,她连眼睛都不眨巴一下。
从前她没有能力让煜恣风过上好日子,可从今往后她只想煜恣风住在蜜罐里,再也不要遭遇半点痛楚。
同样,煜恣风也感到有些不妙。
虽然大夫后来把脉并听声了,告诉她们保准是个活蹦乱跳的大胖闺女,但俗话说酸儿辣女,为何他总想吃酸的呢。
糖葫芦,海棠果,没熟的酸苹果,他吭哧吭哧吃了好几斤,看得魏樱是目瞪口呆。
一边吃,他还一边骂魏樱,抹着眼泪,道:“都怪你!要是我将来生了男孩,你可不准骂我,都怪你成天给我买酸的!”
魏樱:“……”
明明是某人非要叫她买的,怎么还怪起她来了?
但知道煜恣风的性子,知道他不讲道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魏樱非但不生气,反而还乐得如此,成天屁颠屁颠地不知道从哪弄了酸橘子酸芒果,变着发样地给他做各种水果盘。
两人的默契也随着时间渐渐推移而上升,现在常常是煜恣风又凶又不讲理,而魏樱则无奈一笑,被他指使着干这干那。
此刻,在马车内大爷瘫的煜恣风一边吃着她递来的西瓜片,一边指使道:“使劲点扇风,热死我啦。”
魏樱则努力忍着翻白眼的冲动,点了点头,道:“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