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
她偶尔也会不习惯这个词语,就好像她生来就应该是来去仰望的,当星星真的落在手中时,也会觉得那温度不属于自己。
当然,这并不是说明自己不幸福。
周子琴喜欢迟煜很多模样。她似乎爱上了他的一切。
翻书的动作,打电话的背影,牵住她手时的昂扬,他在她身上起伏时的温柔,还有他们一同潮起潮落时的热情。浪潮汹涌,那些“语焉不详”就这么前仆后继地在黏腻的皮肤上搁浅。
他会把她冲上浅滩,她会用力抓住头顶的栏杆,一直到指节变白。迟煜低笑着,用胳膊护住她的脑袋,让她在这只布满褶皱的船只上,在一场风雨里感受一只野狼的肩背高低起伏。
她把迟煜的信件翻来覆去地看,似乎要把那绿色的信纸看穿了。她开始研究泡面新吃法,探寻新的路边摊,看纪音发来的脱口秀视频大笑。
还是喜欢光脚踩在地板上,特别是夏天。
他们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排队,即使约会绝不去游乐场,反而博物馆和音乐厅还有路边摊去得多一些。
周子琴买了一大堆便利贴,专门写下一些自己日常的碎碎念,好让这个总是与她作息错开的男士不至于对她太陌生。
——这几天看了一部新电影,以后一定要一起看一次。
——陈绮贞的磁带重新贩售了,我一口气买了一套。
——chalrs今天又说你恶毒了。(是的,我在幸灾乐祸)
渐渐的,迟煜也开始在家留便利贴做回复。
“知道吗?我最近在找一个房客。”周子琴这样写道。
“住哪里?”迟煜回复。
“心里。”
“时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