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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你们主张这是借款关系,依据是什么?”审判长来问我。

我答道:“尊敬的审判长,这个案子跟借款的操作模式是一模一样的。投资款就是借款本金,对方承诺的按月返还理论,就是约定的利息,三年期满后返还投资款,就是一次性归还本金的意思。

表面上是投资合同,实际上就是一个借款法律关系。而且,根据之前的法院判决,也已经认定了是属于借款关系的。”

审判长问道:“哪里的判决,拿给我看看。”

我把事先打印好的判决书交给法官。审判长拿在手里看了看,说道:“好,放我这吧。双方当事人,还有没有新的辩论意见需要发表?”

稀里糊涂说了一大堆,我只希望法院能尽早作出判决。根据我和柳梦的推测,这家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推上风口浪尖。

这种到处设置分公司,到处吸纳投资者的行为,而且本身又不具备这种资质,很可能就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不过,胖老板似乎对这一切都漠不关心一样。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好像根本不会有人去查他一般。签完笔录,连个招呼都不打,一摇一摆的就走了。

我问审判长,“这个案件大概多久可以作出判决?”

审判长笑道:“你个人感觉呢,这个民庭能判么?”

我笑道:“现在也没爆出来,判决下来我觉得还是可以的。毕竟,现在也没有证据表明公司就涉嫌犯罪了啊。”

审判长笑了笑,说道:“你想为当事人考虑,我是理解的。回去等着吧,我们要内部商量一下的,到底是移送还是先判下来再说。会给你书面材料的。”

“法官什么意思,就是可能不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