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那个女人有三……三十多万?”
这个年代,一千块就算是巨款了。
一万块,那是古代的地主老财。
上十万,那也是土皇帝一般的人物了。
刘福贵:“我观察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们的钱,从来没有存到邮局过,也就是说,那钱还在他们店里。”
刘福贵这番话,引得几个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苟顺故意试探道:“你和我们说这些做啥?我们可不做入室抢劫的事儿。”
“苟哥,我也不瞒你,我就是看不惯那臭丫头的德行。这一次来,我是求你帮我弄点柴油,或者酒精之类的,我要放把火,将那破服装店给烧了。
那臭丫头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她好过!”刘福贵道。
“你要杀人放火?”苟顺脸色变了变。
他们只做捞钱的活儿,杀人放火这事儿,他可不做。
那抓住了,是要枪毙的。
“放心,这事儿我不让你们掺和,你们给我弄这些东西,我放了火,火势一大,你们只管冲进去偷东西,偷了钱了,你们拿走,四兄弟分了,就当是我还你们那四万块了!”
刘福贵说的一脸大义凛然。
好像自己这不是在做坏事儿,是在做什么好事儿一般。
苟顺还是觉得不妥。
可那三十万,对他的吸引力太大了。
“苟哥,事成之后,你给我一点钱,我去南边,一辈子不回来,这件事儿,公安也肯定找不到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