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警官在一边,通报着死者的基本信息。
“马特·史密斯,男,二十九岁,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约170),是之前的死者亨特先生的侍者,死亡时间在三月二十二日夜里十点到三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点之间。”
因为凶手割断了马特的颈动脉,所以这里的血迹喷溅得到处都是,而且整体呈现散射状。
房间里没有沾血的脚印一类的痕迹,这说明凶手杀人后很快就离开了,根本没有选择带走其他东西。
只有尸体身上的东西,有可能被带走。
马特脖子上的伤口是从喉咙右侧斜向下划开的,伤口并非是水平的。
“凶手应该是左利手。”格蕾丝说道。
看死者倒地的方向,再结合血液喷溅的方向,就能发现,死者的前方血迹并没有受到障碍物的阻挡,背后则完全没有血迹,这说明凶手是站在死者身后动手的。
那么,凶手就只能从背后卡住死者马特的下巴,然后豁开他的脖子。
右利手只可能从左侧开始下刀,左利手才会从右侧下刀。
“凶手的个子应该比马特要矮,但是太矮显然是不行的。”
格蕾丝走到公爵大人身后,试图用自己的右手固定他的下巴。
但是显然用手掌控制一个成年男人是行不通的,必须要用胳膊。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的身高差是五英寸(约13),如果她想从背后搂住公爵大人的脖子,恐怕就需要踮起脚尖了。
因为人胳膊的最高点和肩膀的水平位置相当,即使可以抬高,用胳膊以锁喉的方式卡住另一个人的脖子或者下巴,怎么也需要两人身高诧异不是太大,身高差应该在两英寸(约5)到三英寸(约76)之间。
当然,对于公爵大人来说,格蕾丝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冒犯的,但对安妮来说,两人的举止似乎有些越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