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登庄园也不例外。
格蕾丝穿着最好的一套新礼服,和两位管家以及女仆长坐在同一辆马车里,前去教堂。
为了锻炼自己的拉丁语,她随身带着一本拉丁版的圣经。
女仆长贝丝对此十分好奇,“您能看懂拉丁文,克里斯蒂先生?”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贝丝难掩羡慕,“我连英语都还没有认全呢。”
莱斯利先生冷着脸转向窗外,心里冷笑。
这小子可真能装啊!
那明明是贵族学院才能学的东西,一个平民出身的穷小子,在这里摆谱!
下一刻,格蕾丝的行动就让他脸色铁青。
她正用拉丁语,给贝丝朗读马太福音,发音与莱斯利先生在书房听公爵大人朗读圣经时说过的一样标准。
莱斯利先生不情愿地想到,也许这小子真的与其他人不同,是霍恩先生所说的那种“落难的白天鹅”。
晨间的阳光,温柔地照在格蕾丝的身上,使她的金发愈加耀眼。
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穿着男士礼服的格蕾丝,在其他人眼中俊美得不像话。
这样温柔而无攻击性的美,让人很难产生厌恶感。
至少在马车里这段时间,莱斯利先生对她的看法有了那么一点改变。
“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2)
格蕾丝端正地坐在教堂的中排,她本人经过梦境,早已不信宗教,不过当做文学作品来听,也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