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歌想了想, 好像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便对霍昀道:“我四哥也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霍昀听完,当下就用一种“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的表情看着顾北平。
顾北平收到他的目光后,解释道:“我不给她买, 她就当街撒泼。”
“胡说,我那明明是撒娇。”许朝歌反驳道。
“你见过谁撒娇是用手掐的?”还是往死里掐的那种。
“我啊!我撒娇的时候就这样。我撒泼的时候,胳膊都能给你掰了,然后,再帮你正回去,让你表面看起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实则不疼上个十天半个月,决计好不了。怎么样,想不想体验一下?”许朝歌微笑着问道。
顾北平听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种事情换作别人跟他说,可能只是吓吓他,许朝歌跟他说,那是真的会把他的胳膊掰了再正回去,因为不管是掰人胳膊,还是帮人正骨,她都是专业的。
霍昀看了眼顾北平强壮的胳膊,又看了一眼自己弱小可怜又无助,但很容易掰断的胳膊,突然觉得自己配不上许朝歌。
“好吧,我承认我找不到对象。”
“这么快就承认了,不再争取一下小刀?她很好争取的。”许朝歌是他见过最容易移情别恋的人,没有之一。
他哥来了两次,她就抛弃了他两次,相信如果他哥再来,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
“不了,我的小胳膊小腿都不够她掰几次。”按照许朝歌说的,便只是一次,他估计都受不了。
“你不惹她生气的话,她不会经常掰你的胳膊、腿的,顶多偶尔掰几次练练手。这毕竟是她的工作之一,太久不掰的话,容易生疏。”顾北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道。
“偶尔掰几次都要命,还经常。算了,我不配。”他本来就一事无成,一无是处,再缺胳膊少腿,日子还怎么过。
“你到底是想撮合霍昀和小刀,还是想吓跑小刀的追求者,让她非你不可?”林晩问顾北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