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般人养了也就养了,但丁征西身为步队的人,那就不行。
于是丁征西就彻底结束了他的生涯了。
自此以后丁征西更是破罐子破摔,把情人沈媚接回了丁家,更是当成了正室一样带着出席各种场合,这在上层圈里都成了笑话了。
这年头有点身分地位的男人,要是不养小三小四的几乎绝迹了。但人家养归养,该给正室的体面都不会少的,更不可能这么光明正大的天天带着情人当正室出来逛的。
于是上流圈里看不上丁征西的吃相难看,以前的老战友更不屑与他为伍。
丁家就此开始没落了。
偏偏丁征西还不自知,尽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
比如丁征西明明是喜欢情人沈媚,喜欢到了丢了官位,但却对沈媚生的儿子,也是他名下唯一的儿子却十分的厌恶,甚至连认祖归宗不允许,到现在儿子还跟着情人姓沈。
你说丁征西不喜欢原配吧,却把原配生的女儿丁蔓珠宠到了天上去的,几乎是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
据说丁蔓珠曾把沈慕白大冷天的给推到河里差点淹死,好不容易把沈慕白救上来后,丁征西不是急着上去嘘寒问暖,而是对着沈慕白就是一顿皮鞭狠抽,只是因为丁蔓珠推沈慕白时,把手给推疼了。
这消息一传出去后,大家都说丁征西是疯了,脑子出问题了。
就这样的家族,能不没落才怪呢。
丁蔓珠后来嫁给了江家,江家靠着丁家也慢慢的落入了众人的视线。
于是江诗茵就仗着丁家与江家的势,就总觉得自已高人一等了。
江诗茵也确实争气,别看她才二十八岁,但十八岁就考入了美国哈佛大学,并在四年的时间里完成了硕博连读,成为美国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威奇的弟子。
因为这也让她在京城上流圈里混得如鱼得水。
优越的家境,还有不匪的成就,加上拥有这么强大的老师,造成了江诗茵目空一切的性格,她以为只要她愿意,这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让她予取予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