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了中午,太阳总算是露了脸,厚重的云层被撕开一道缝,阳光憋了太久,争先恐后地挤出缝隙,霎时间就撒满了大地。
林眠刚刚去后勤领了校服。崭新的衣服抱在怀里,心情也随之轻快起来。她特意挑了有阳光的路往教室走,哪怕是绕远了些。
林眠以前从来不觉得校服有多重要,她也曾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无比嫌弃宽大的校服,觉得它又丑又土。直到做了转学生,开学后好几天都没有校服穿,她方才觉察出了校服的重要性。
原来它带给人的,是一种集体感和归属感。
尤其是全校开大会或做早操时,一眼望去所有人都穿着校服。这让穿了自己衣服的她显得分外扎眼和突出,就像精心修剪过的草坪上一棵碍眼的杂草,像平滑通透的台面上一滴突兀的墨点。
如此的格格不入,脱离于整体之外。
因为显眼,所以被别人注意到的概率也大大增加了,食堂里和操场上,总是会有人多看她一眼,而这也是林眠最怕的。
她从来都只希望自己是人群中最不起眼的那个,就好像大海中的一滴水,平凡无奇地溶入其中。她不希望被他人的目光注意到,不渴望突出,也不喜欢与众不同。
所以当生活委通知她可以领校服的时候,林眠无比雀跃,几乎是一刻都等不及地就去了后勤。
校服的布料是化纤的,摸起来并不舒服,崭新的衣服也不柔软,可林眠抱在怀里,却满满都是满足感。
她转学过来已经好几天了,可直到此刻才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中的人了,跟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再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