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总算肯走正道了,现在每天安安分分上班,也不跟那帮狐朋狗友出去鬼混,赚多赚少还在其次,主要是稳定。”
江扶月暗暗点头,虎奔自打上回当着刘尽忠的面被批评之后,最近都有很努力地挣表现,以前那些陋习改了不少。
小六比虎奔更稳,基本没出过什么大问题。
两家酒吧在他们手上居然还经营得不错。
江扶月在想事的当口,江小弟已经数次对着那盘糖醋排骨下手。
“爸爸,这个好好吃啊!比以前的都好吃!”
“是吗?我尝尝……”江达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砸吧两下,“还行,这回勾芡的时候加了几滴柠檬汁,没想到更入味了,就是肉还不够嫩,下次试试用米汤焯水,看能不能好点。”
说到做菜,江达立马从“闷葫芦”变成“巧嘴鹦鹉”,只要你敢问,他就能滔滔不绝地答。
煎饼是他最拿手的招牌,却不是唯一擅长的菜色。
而眼前这些也不过九牛一毛。
据说当年韩韵如答应和他结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做菜好吃。
都说想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先征服他的胃,这个道理同样也适用女人。
江扶月尝了尝那盘排骨,味道的确比之前更好。
她突然很好奇,江达从哪里学来的厨艺?
之前好像从未听他提起过,总不能自学成才吧?
正准备开口问,突然一群人涌进店里。
为首的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身高比江达矮,体型却相当壮硕,走起路来腰上肥肉一颤一颤。
身后还跟着几个人,都是胖子,全都膘肥体壮,脸色油光水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