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臻若是个普通人,是个不较真的人,她大可往事随风去,就这样盖棺定论,不管恨也好爱也好,都结束,可她不是,她是公府的千金,她有自尊,骄傲,她无法忽视上一世,无法忽视那灭家之仇,陆争曾给她的耻辱。
所以她还是做出选择。
对家人的爱,对陆争的恨,到底胜过第二个世界的相濡以沫。
裴臻到底不甘。
何况,陆争记得,她不记得,若是寻常人肯定觉得与其做个清醒鬼不如做个糊涂鬼,被瞒在鼓里乐陶陶过一世,可她不是,被愚弄的耻辱始终在深深刺激她。
见她什么都不记得一见他就笑,陆争应该很得意吧,见她对他逐渐爱恋,整颗心都落到他身上,他应该觉得很有意思吧,见她为了给他生下继承人,求医问药,辛苦得不得了,他应该很得意吧。
岂有此理!
竖子该死!
裴臻在死后反倒将自己气到了,昔日恩爱转为愤怒与仇恨,于是,她许下心愿,让一切重来,让两人同处一条起跑线上,你记得,我也记得,这一次,我要亲手保住我的家人,再不被人耍得团团转。
姻缘?
没有了!
谁稀罕你的浪子回头,谁稀罕你的真情不换,谁稀罕你的非你不可?
你不是我的非你不可!
这便是裴臻的愿望。
让一切重来,主宰自己的人生。
仙歌:“原来如此。”
难怪记忆如此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