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曼音根本不用提醒,她都是把肉撕成条,晾凉了再吃,比温媛还会。
温媛只有三岁。梁珩在心里下了结论。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端了份套饭放桌上。
“我想你不吃炸鸡,回去肯定会饿的,”温媛说:“所以就给你点了份饭。”她顿了顿:“快餐店里的饭你总要吃吧,可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挑食哦。”
两岁。
梁珩看了她一会儿,才拿起筷子。店里的套饭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但他还是吃完了,毕竟不能当着两个孩子的面挑食呀。
梁曼音面前的鸡骨头已经堆成了小山,可乐也见底了,一张小嘴吃得油光水滑的。她吁了口气,打了个嗝。
“吃饱了吗?”温媛问她。
“嗯嗯。”梁曼音咬着吸管,喝光了最后一点可乐。
梁珩看着她,说:“阿媛,我感觉阿音以后是不会想跟我回去了。”
他即不让梁曼音吃垃圾食品,又要她懂事听话,比起温媛,他算是个严格的爸爸了。
“会。”梁曼音说:“以后我们会住一起的,跟姐姐回家就等于回爸爸家,回……”
小孩子逻辑性还不是很好,她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表达,只知道爸爸要跟姐姐结婚了,结婚之后是要生活在一起的,那姐姐家就是爸爸家了。
“你上哪听的这些?”温媛捏捏她的鼻子。
梁曼音自然不会说是温阳哥哥告诉她的。
“等下次见面时,”梁珩擦了擦嘴:“我们就是一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