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得是个鸟窝!
他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身,开始一寸一寸打量。
先开衣柜——应该不能叫衣柜,只是放衣服的单层小柜子,柜子里全是粗布料的衣服,都是些平时穿的,洗到发白,被昨天来搜查的护院们翻得乱七八糟,还有浓厚的汗味。这小子,穿过和没穿过的衣服混放,真够邋遢。李非嫌弃皱眉,捏着鼻,两根手指夹起一件件看过去。
他想起殷莫愁对小杰的评价:
不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也不图金银钱财。出能当杀手,入能当苦行僧。有这等本领,却日子过得苦兮兮,到底图什么?
这让他想起去过的一些地方,那里土地贫瘠,庄稼难种,民不聊生。可当地的穷苦百姓却愿意将大部□□家捐给寺庙。
——越穷的地方,信徒越虔诚。他们狂热地顶礼膜拜,献出一切,只因为寄希望于下一世。
李非心里叹气,到底怎样才能得到信徒所期望的“下一世”?似乎是永远也到不了的彼岸。为了这个遥远的希望,信徒们却浑然不知自己辜负了这一世。
胡思乱想了一阵,秋风拂入,刹那间屋里泛起淡淡的怪味。原来,门后放着木桶,小杰曾说过,丁立山的房间年久失修,要重新加固承重梁,承重梁补好后,还要重新上漆……
怪味来自油漆。
李非拨开门板,弯腰,掀开盖子,油漆的味道顿时扑鼻而来。
这小杰真不是一般邋遢,泥瓦匠的工具,泥铲、砖刀、灰抹子什么的堆放在屋里也就罢了,油漆竟也放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想到这里,忽然一顿——
目光无意间顺着油漆桶往四周看,地面延伸开去带着油漆的脚印痕迹,淡淡的,几不可见,再定睛看,脚印来自同一双鞋。
应该是那小子的鞋底沾到油漆,满屋子走动留下鞋印。李非想。
那隐隐约约的、交错纵横的鞋印就像一只巨型蜘蛛爬过墙面的痕迹——那么多只脚,根本分不清。李非忽然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混乱无章、重叠的脚印,偏偏就莫名其妙看见了那一双。
他觉得自己心细如发,但没想到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