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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传遍了磨盘村,周围村子的人也知道了。

邵安良咬了一口黄瓜,走明庭右边,“你这马上要结婚的人了,到时候吊着胳膊当新郎官,晚上怎么入洞房啊?”

“你管我!”明庭踢了邵红兵一脚,“老子坏的又不是第三条腿,洞房花烛我这个当事人都不急,你急什么!”

“我当然急,我急到时候没地方听墙角根儿!”邵红兵说完,拔腿跑了,边跑还边笑,“伤筋动骨一百天,庭哥好好养伤,我还等着吃你的喜酒呢!”

邵红兵兔子一样,转个弯儿不见了踪影。

明庭边走边啃着黄瓜,在离家还有三百米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人——卢巧云。

“巧云,你是来找我的吗?你是不是想我了?巧了,我刚才也在想你呢!”

明庭兴冲冲地来到卢巧云跟前。

“是不是红兵他们瞎说什么了?别听他们的,我手虽然骨折了,但咱们的婚期不能推迟。”

卢巧云盯着明庭的左手,又看着他的脸,想起了之前做的梦。

梦里,明庭摔折了手,自己来探望他,他也是这么兴冲冲地过来。

为什么她会梦见即将发生的事情?

“明庭,他们说你遇到野猪,手才摔骨折?”卢巧云试探性地问道。

她刚剪了县城里最时兴的齐耳妹妹头,头上别着两个银红色的波浪发卡,虽然不顶美,但皮肤白,五官清秀,看着很乖巧。

如果不是明庭受伤,卢巧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能梦见未来。

可事实摆在眼前,前两天她刚梦见邹明庭左手骨折,这事儿真的发生了,容不得她不信。

“没有的事!我跟你说,是我遇到了野猪,跟它大战三百回合。那野猪有条凳长,牙齿比刀还尖,幸好我武力高强,不畏牺牲,经过殊死搏斗赶跑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