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拿给慕清歌的,是那件火凤霓裳。
火凤霓裳,算得上是一件极其罕有的宝物。传说中,这火凤霓裳是用火凤的羽毛纺织而成。这件衣服,在阳光下,会反射出五彩的光芒。
冬暖夏凉,即便是深冬季节,只穿这么一件单衣,亦不会感觉到冰冷。现在,还是晚夏,所以倒是没有特别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传说中,它不会畏惧火焰。
即便是在熊熊大火之中,也能够保护那所穿之人完好无损。万一今天遇见慕绮罗因爱生恨,放个火自焚什么的,也波及不到她了。
慕清歌穿着这衣服,在铜镜面前转了一圈,感觉很好看。
辰悦送给她的衣服,贴身,剪裁合适,那是因为林清居有她的量身记录。但是这件衣服,怎么也感觉这么合适?
就好像也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而且,她怎么感觉自己穿着这身衣服的感觉,那么眼熟。
慕清歌还在愣神,就听见一个金铃咋咋呼呼的说道:“小姐,不,不,王妃!王爷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若是王妃再不走,估计那饭菜就得打包带到马车上去吃了。或者小姐是想减肥,打算不吃早膳了?”
慕清歌:“……”
金铃这个小丫头,真是被她宠的有些无法无天了。
现在已经找到了她的死穴,知道拿食物来诱惑她了。
不吃早饭,对于一个医生出生的她,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不吃早饭,死的快。而且,这霆王府的食物,简直就是出奇的美味。
她嫁进王府三天,顿顿不重样。
若是这霆王不是王爷,没有这么复杂的格局,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或者是商人。
就冲着他这府里烧饭的丫鬟婆子厨师,她都决定暂时不改嫁,常住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