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在外面吃吧。乖。你以后做厨娘的日子还长着呢!对了,我觉得你的服装包包不够多,咱们吃完饭后逛街,多买一些漂亮的衣服和包包。”不是说女孩子都喜欢逛街吗?不是说包治百病吗?他愿意当她的小跟班,只要她高兴。
“逛街啊,看我今天穿的鞋子,跟好高,好看吗?”她特意向他展示她的高跟鞋。
“嗯,很漂亮。小心点,可别柺了脚。逛街前先去买双适合暴走的鞋子。”他开着车,还不忘记伸出右手,在她的腿上轻轻地拍了拍。
看着脚上漂亮的高跟鞋,小茉又忍不住想起当年。
小茉原来根本不喜欢高跟鞋,也是乔睿取笑她:“一个连高跟鞋都不穿的女人算女人吗?”就冲他这句话,小茉特意弄了两双8公分的,练到可以快步如飞的程度。然后特意到他面前显摆,“乔睿,你看,我可以穿高跟鞋打球。”她在他面前,总是想争强好胜的,而他的回复却令她崩溃:“光会跑有什么用,关键要穿出女人味,婀娜多姿。你那样子和男人穿没什么区别。”
“去你的。”小茉生气地将鞋子甩出好远。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小茉体会到了高跟鞋使女人步幅减小,并造成臀部收缩、胸部前挺,使女人的站姿、走姿都富有风韵,袅娜与韵致应运而生,并且,显得自信有魅力。一个女人,一旦穿上了高跟鞋,想不修边幅都不行,绝对会考虑衣服、丝袜的各种搭配,因此,穿高跟鞋的女人绝对精神。高跟鞋对女人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在脸上抹脂粉,小茉后来她慢慢接受并喜欢上了高跟鞋,虽然她大多选择5厘米左右的。
想到这,她偷偷地笑,她的成长岁月,总是和他有关,没有他,应该没有今天的她吧。
“笑什么,小茉,还偷偷的。”
“我在想你在我的人生里充当了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