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城中越来越嘈杂,生态污染也越重,便使得这一片老城区更加受人向往,此时这里的房价更是贵不可言。

季宗通常都是沿着车辆稀少的街道往公园跑去,单圈大概是十公里,五圈下来就是五十公里。在上一世,季宗就经常领着叶夏晨跑,从最开始跑下十公里都很艰难,一直到最后能平稳呼吸的跑完五十公里,把她的体质也提升了很多,整个人都健康精神了起来。

跑的这条线路,叶夏已经很清楚了,果不其然,就在她跑完半圈时,季宗跟了上来。

季宗本是和往常一样,边跑边思考,不时地还会看看风景,可今天,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窈窕纤细的身影,一头长发飘逸,跑起来的姿势动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身影有点眼熟,果不其然,当他追上去的时候,看见的正是小脸通红的叶夏。

“叶夏?”他叫住她,“你也来晨跑?”

叶夏看到他,假装惊讶地停了下来,轻柔地叫了声“季宗哥”。

紧接着又气喘吁吁地说:“我觉得自己体质太差,会影响学习,所以想多跑跑步,让我变得聪明点。”

季宗问:“那你跑这么慢,有用吗?”

是呀,都怪她真是体质太差了,慢跑起来都这么费劲,更别提想快一点了,她本以为在三分之二圈才会遇到三哥,没想到才半圈就碰上了,而且她还喘气都喘不匀。

反观季宗,他身上连汗都未出。

不等叶夏回答,季宗已经明白,小丫头怕是累的不轻,他也没想到,昨天才到季家,今天就开始努力向上,这股劲儿倒是难能可贵。

季宗问:“怎么不在健身房跑?”

叶夏喘着气:“吹着空调跑完跑步机,估计没跑完,我就晕了。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跑步更舒服。”

季宗想起她刚刚左看看右看看的样子,格外的滑稽。

又抬头看看天,夏天里白昼越来越长,这会儿天还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