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个不起眼的开头。之后,刷着安德烈的脸,阮雪榆一天都没买过单。
晚上,他们来了一家阮雪榆以前常常光顾的餐厅。
餐厅本来是预约制,最少得提前半年。阮雪榆没这个盘算晚餐的习惯,干脆一直订在那留座,一个月可能想起来一次。
阮雪榆只要了一道天竺葵汤,克劳德博士警告他必须注意肠胃健康。
这家餐厅显然很符合安德烈的审美——意大利烤肉做得像是纽约景观;将鳕鱼浇上黑色的酱汁,主厨解释说这是向爵士钢琴手致敬;顶级鹅肝的口感像是奶冻,含在嘴中微微颤动。
阮雪榆看安德烈很开心,觉得赎了自己白天的罪。
可是正在这时,他向左一滑眼光——时钧过于夺目,仿佛是在聚光灯底下款款地进餐。
不知道时钧说了什么,对面的女孩笑得花枝乱颤。
阮雪榆的车开得比高铁还稳,他永远都不徐不疾,平波缓进,能迅速而精准地计算出离下一个红灯距离,然后在适当的距离做匀减速运动,察觉到他的刹车,着实需要天神一般的注意力和敏锐度。他好像做什么事都是全心全意,在郊区的泊油路上开车,对阮雪榆来说,就像是一台从昏做到晨的手术,一丝不苟,不苟一丝。
可是今天,几个拐弯下来,安德烈却差点呕吐了出来。
阮雪榆在路边停了下来,摘掉眼镜,擦了一会。
“阮,你怎么了,美国的路和中国的路有什么不同吗?你怎么这么着急?”他恍然大悟:“哦,你是不是不适应左驾驶?”
阮雪榆只是讲没事。安德烈却在凉凉的夜风里,笑了一下:“你是不是看见坏人。”
阮雪榆惊讶地抬眼看了他一下,另一边的红色泪痣掩盖在夜色中。
安德烈拥有艺术家的敏感和缥缈不定,忽然就跳跃着说:“你看见了……以前想拿枪指着的人。”
阮雪榆没说话,任由沉默将他保护起来。